必看 | 在加拿大,这件华人不爱做的事现在要早早做!
点击上方关注我们
要说为争父母遗产,兄弟姊妹打上法庭这事儿不新鲜。可是,如果继承人对父母留下的遗嘱表示反对,告上法庭,最终推翻了遗嘱,这事儿就是新闻了。
【案情回顾】近日,列治文一对父母离世后,6个兄弟姊妹撕上法庭,为争900万巨额遗产的事引起了人们的热议。这对早年间移民加拿大的父母,重男轻女的做法也真是超出了常人的想象:身后给子女们留下价值超过900万加元的遗产。
但是,遗嘱上却白纸黑字清楚地写着:遗产的93%分给两个儿子,剩下的7%让四个女儿均分……
四个女儿从小在家里吃苦受累,父母晚年又在身边照顾侍奉,这样的结果太让人寒心了!
于是她们联合起来将兄弟们告上法庭,最终经过BC省法院的审理,法官同意重新分配父母遗产,女儿们可以得到遗产的60%,相当于每人分到135万加元;剩下的40%则由两个儿子均分,每人大约能得到180万加元。
这一桩财产纠纷再一次让大家关注起立遗嘱这件事。
加拿大作为联邦制国家,每一个省对于遗嘱的政策法规都不同,所以财产继承方面都有区别。
一般来说,立遗嘱的人属于哪个省,就受到哪个省规定的管辖。但是也有很多原则和基本规律是通行的——比如,加拿大公民享受绝对的自由权来分配自己的财产,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就可以,可以说是想怎么立就怎么立,但是法律上做了一个保底:遗嘱要保证自己的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的基本财产分配。如果没有保证的话,法院就有权介入对遗嘱中的财产分配做出调整。
【案情回顾】几年前,温哥华有一件轰动一时的凶杀案,华裔富豪苑刚被表姐夫杀害分尸后,留下至少2000万加元(约1亿人民币)财产。就在公众不在为凶手杀人手段之残忍而震惊的时候,苑刚的女人们已经行动起来了——因为他生前没有立遗嘱,案发后超过5名女子自称是苑刚妻子争夺遗产。
(图:受害人苑刚)
直到今年卑诗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苑刚遗产争夺案中的唯一原诉人败诉,法官不认为她与苑刚有夫妻关系,这意味着她将无法以苑刚配偶身分先获得苑刚一半遗产,至此5个不同母亲的苑刚子女共同分配遗产。
(图:受害人苑刚复杂的情感关系图)
在加拿大,遗产先是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庭裁决分配。苑刚遗产就是最终由法院分配。其实只要是没有遗嘱,不管身后财产多少,法庭分配过程中的错综复杂和时日漫长都是免不了的。
就算咱普通人没有苑刚那么复杂的社会关系,如果夫妻中的一人突然身故,没有遗嘱的财产,马上会被全部冻结,活着的亲人不能动用死者名下的财产和存款,资产立刻被全部冻结等候法庭核准后才解冻。一旦有人对财产有争议,必将拖延很久,甚至几年都未能将财产解冻。
至于这个核准费用,每个省收费都不同(西部省份较低/东部省份较高)。一般按财产总额计算1-3%不等,再加法官、法庭、律师收取的认证费用等等。如果你有不动产,没有保险又没有现金存款,对收入低手头没有现金可用的继承人来说是很难熬的,因为按不动产现值收3%的probate fee的话(举例说100万的房子,3%就是3万元现金了),她很有可能支付不起而被迫卖房套现。这就是我们常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有巨额财产却继承不起的原因。
卑诗省司法部长David Eby鼓励公众早早立遗嘱,对于那些没有遗嘱的人,省府会根据法律来分配他们的遗产。法院分割遗产的话,一般是按照亲密程度来分割的,首先是配偶然后是子女。如果没有找到有血缘的亲属也没有遗嘱的话,财产就会全部收归政府。因此,许多加拿大人为了自己的积蓄不被法院监管,在年轻时就留下遗嘱, 遇上意外时,第一继承人也不用承担不菲的律师费用和面对异常繁琐的手续。
在加拿大,立遗嘱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甚至很多家庭在孩子出生之后不久就会赶紧先立一份遗嘱,以后再根据情况修改变更。为什么?因为,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如果不幸成为孤儿,父母又没留遗嘱的话,抚养权就归政府。政府可以随便将其托给一个人家抚养,即便是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也只能干着急。
这一点对华人移民特别重要,如果家中有未成年孩子,万一父母有个三长两短的,远在中国的亲人很难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立遗嘱是华人比较避讳的话题,但是在法制契约社会,遗嘱不仅是一份保障个人私有财产权的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还是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和复杂税务问题的法律依据。
加拿大不承认口头遗嘱、录像遗嘱,有第三方签字的书面遗嘱才有效(遗嘱的内容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的话也算无效);魁省的遗嘱是必须公证后才被承认的,全国最特殊。
立遗嘱是一件郑重的大事,有的人为了省律师费想要自己私下写一张纸就当作遗嘱,这是不妥当的。
按照规定,立遗嘱有几个原则:首先,遗嘱要写在一份不会褪色的文件上;其次,需要注明遗嘱的执行人;第三,遗嘱必须在至少两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才能生效。遗嘱会被存放在安全而保密的地方,比如银行的私人保险箱内。如果遗嘱需要修改,就要重复以上程序。
一般来说,加拿大的遗嘱当中要指定一些“特殊身份”的人负责后续的遗嘱执行:遗嘱执行人、全权委托人和监护人等,这些人负责遗嘱方案的执行。
为了避免自己身故之后的各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立一份合法的遗嘱。据介绍,目前卑诗省正在不断简化立遗嘱的过程,只需要一名律师或公证员见证即可完成。
【案件回顾】肖某本是浙江省一个小企业主,2016年移民加拿大,是持枫叶卡的中国公民。其妻秦某以不适应国外环境为由,一直留在国内,是中国公民。2018年,肖某发现自己身患绝症,于是在加拿大自书了一份遗嘱,其内容为:“如本人已去世,我位于浙江温州XX地的住房一半产权由我儿XX(加拿大公民)继承。妻子长期分居自我生病以来没尽任何义务与责任,因此无权继承我任何财产”,该遗嘱未经加拿大公证机关证明以及我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
2019年1月肖某病故,儿子回中国办理房产继承时遇到了麻烦。秦某主张肖某所立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肖某的一半房屋产权,双方发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肖某的遗嘱是否被采信是本案的重点所在。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加入移民潮取得境外身份,跨境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已经成为很多移民家庭关注的首要问题。
目前,在海外订立遗嘱的人数也日渐增加,不少富豪家庭开始寻求通过境外的财富管理机构提供保险、信托、遗嘱等相关法律服务。由于大部分移民的高净值人士在移民后仍保留在境内持有的包括不动产、公司股权在内的大量资产,他们在境外订立的遗嘱常常包含对境内资产的安排。
但是,但是!小编必须要敲黑板的是:在加拿大订立的遗嘱到中国能够被顺利执行很难!
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两国之间有巨大的法律差异,对于境外订立遗嘱的效力认定上中国不同地区法院的量度也有差异,外国法院对于中国境内遗产分配的判决更是很难被中国有关部门承认,一旦发生继承纠纷,最终不免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有据可查的是,近年来中国法院受理境外订立遗嘱纠纷的案件,尤其是涉及移民企业家的继承案件数量急剧增加,相关案件所涉及的遗产种类、遗产价值也更为复杂和庞大。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中国与外国订立有条约、协定以外,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不过,作为两边都有财产的移民你也不用担心,小编给你两个贴心的解决方案:
一是,在加拿大订立遗嘱后要进行公证、认证,将遗嘱由国际公证律师先进行公证,文件的真伪由公证员进行辨别确认;公证文件递交到加拿大省政府进行认证;再将省政府的认证文件递交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将来回中国办理相关继承事务的时候带着这些文件就可以了。
二是,及时寻求境内外律师的帮助,制定符合境内外法律规定、且可以合理降低相关税负的遗嘱安排,比如,遗嘱规划师通常会建议你在加拿大依据这里的法律立一个总遗嘱,管的是全部遗产,包括中国那边的;同时在中国依据中国法律单独立立一个子遗嘱,只管中国那边的遗产。
在香港,遗嘱又被大家称为“平安纸”,早早考虑,后人平安哦~
列治文深夜枪响7声,加拿大竟陷入疯狂模式?
日本竟用垃圾做奖牌?奥运会“变味了”!
本期互动
您会早早订立遗嘱吗?里面会写什么?
敬请留言 点击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