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通则》解读
1
适用范围《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通则》适用于指导开展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产业人才岗位能力评价,规定了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产业人才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流程。
2
整体框架
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整体框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制定的系列产业人才岗位能力要求标准提出,并按照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工程实践和综合能力四个维度对评估对象进行考核与评价。本评价框架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及岗位进阶的客观规律,将产业人才岗位能力等级分为3级,共9等,即能力1-3等为初级、能力4-6等为中级、能力7-9等为高级。
3
评价计分结构
本通则使用了笔试考核、实验考核、成果评价、答辩四类评价方式,针对初、中、高级分别设置了评价分值组成比例。
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
计分结构(初级)
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
计分结构(中级)
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
计分结构(高级)
4
等级划分及建议职务
5
参评资格
初级(1-3级)参评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与初级评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岗位专业知识和应用实践能力的人员,均可申请参与初级评价。
中级(4-6级)参评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中级评价:
1.持有该专业初级证书(1-3级);
2.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
3.本科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5年(含)以上;
4.大专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6年(含)以上。
高级(7-9级)参评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高级评价:
1.持有中级证书,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5年(含) 以上;
2.持有中级证书,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8年(含)以上;
3.持有中级证书,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