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全城寻锦鲤!
为促进镇海区消费活力,决定开展镇海区“消费‘镇’嗨”第3期抽奖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凡是消费者取得注册在镇海区的餐饮业、住宿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文化业、体育业和娱乐业商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单张发票金额在200元及以上(含税)的,即可参与抽奖,不需要额外报名。
以上行业的商家以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为准。镇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内全资及控股国有企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不参与本次抽奖活动。
NO 02奖品设置本期抽取10张中奖发票,奖品为面值20万元的汽车代金券。本期中奖发票分两档抽取:
在发票额度200元(含)-5万元中抽取5张中奖发票;
在发票额度5万元(含)及以上中抽取5张中奖发票;
奖品可在参与抽奖活动的镇海区汽车零售企业购车时一次性抵扣车款。
NO 03抽奖办法2023年12月上旬,在2023年11月1日0点到11月30日24点期间开具的有效发票中抽取中奖发票。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抽奖环节全程直播,届时由公证部门进行随机抽奖。中奖名单由印制在发票票面上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或数电票号码构成。中奖名单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镇海发布、镇灵通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甬派APP等公共媒体上进行发布。
NO 04其他事宜1.中奖名单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兑奖,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并由公共媒体发布失效公告。汽车代金券在兑奖期内及兑奖期结束后的30个自然日内有效,超期失效。
2.中奖者凭本人身份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消费凭证到指定地点兑换奖券。个体工商户及企事业单位中奖的,还需额外携带相关材料。
3.中奖者需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若同一中奖者在同一期抽奖活动中持有多张中奖发票原件的,只能兑现一份奖品。
5.中奖者领取的汽车代金券不记名、不挂失、不补发、不找零,仅可一次性抵扣车款。
6.抽奖地点及时间、兑奖地点及时间、个体工商户及企事业单位中奖需额外携带的材料,将由公共媒体另行公告。
7.本次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中奖者索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消费者提高警惕。
8.以上活动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9.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活动咨询电话:0574-86294110,上午9点至下午5点。
镇海区汽车流通协会
镇海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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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审:杨淑芸
二审:冯晓 终审:景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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