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是现象学研究最好的开始
最平常的体验也有可能让我们充满惊奇。我们也许会突然回想起一件触动人心的事,或者某人评论了一件类似的事。此刻,我们好奇:这个经验是怎样的?经验的意义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如何经历类似的经验?本来稀松平常的经验,有可能突然变得异乎寻常:我们发觉了这个现象的现象性!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对自己的经验根本是不加反思的。我们仅仅生活在一种理所当然的模式中。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做反思,也不是说我们生活得不好,更不是说我们无法关怀身边的人。这也不是说我们对日常的活动和任务不假思索或不投入感情。
早上煮咖啡的时候,我从厨房的窗户向外望去。我看见一只蜂鸟落在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家伙旁,我笑了。但是我没太注意。盯着窗外的时候,我几乎沉浸在思绪当中。明知今天必须完成很多工作,但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集中精力。我好奇孩子们昨天晚上做了什么。清晨似乎要转瞬即逝,我隐约感觉到,我应该完成更多重要任务。“你在寻思什么呢?”我听见妻子问。她将我从痴痴盯着窗户的状态中拉了出来。“你刚才在想什么?”她问。(我通常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对自己的思想状态,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哦,没什么,真的。”我回答。但是我妻子穷追不舍:“你看上去那么专心!”“那个,我在欣赏厨房窗台上的兰花。”我回答道,“它们每周接连不断地开花,真让人惊叹啊。”我妻子,也是我们家的园丁,好像对我的回答表示满意。虽然我能从她脸上看出,她期待的是不同的回答。
我们当然会时不时对事物产生好奇:我好奇今天会不会下雨。我好奇那是安娜蜂鸟还是棕黄蜂鸟。我好奇会不会收到邮件。但是,从反思的角度上看,我们如此好奇的只是事实性的琐碎问题。
我们也会产生比较深刻的惊奇,惊奇于浪花拍击海岸的催眠现象,惊奇于书中的只言片语如何能激荡我们的心灵,惊奇于电子邮件和短信如何在出其不意间创造亲密感,惊奇于当身陷爱河时,我们的整个世界仿佛都变换了模样。这些问题关乎亲历经验的意义,有可能让我们与现象学的态度离得更近。
“通常我们不会以现象学的反思态度来惊奇于日常现象和事件的生活意义。那么,现象学的态度包含什么?日常生活中的好奇与反思,怎样才能变成现象学反思呢?
”梅洛-庞蒂指出,我们只能通过做现象学来真正理解现象学。
这是为什么呢?想一想很多人虽然阅读了大量关于诗歌的文献,但仍然不会写诗;虽然一个人读了大量的哲学和现象学文献,但也许这并不表明他能够用现象学的方式开展反思和写作。做现象学意味着要从生活经验开始,从某事物如何将自身呈现和给予我们开始。做现象学归根结底要求我们理解悬置和还原本身的不同方面和实践方式。但是现象学最好的开始是日常生活。
生活世界,日常生活体验的世界,是现象学研究的资源和对象。所以,我们可以在生活世界的任何地方寻找生活体验材料:通过访谈、观察、语言分析和虚构的叙述等等(参阅范梅南的《生活体验研究》)。
当然,我们需要意识到,体验的叙述或生活体验描述并不真正等同于反思的生活体验本身。所有经验的回忆、经验的反思、经验的描述、经验的录音访谈,或经验的转述都已经是那些经验的变式。甚至录音机或摄像机直接捕捉到的生活,也在它被捕捉的时候已经发生了改变。假如没有我们反思地关注生活意义这种戏剧性的难以表达的元素,那么现象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关键在于,我们需要找到通向生活的生存维度的通道,同时希望我们从生活海洋的深处带到表面的意义不会完全丧失它们未被搅扰的存在的一些自然颤动,梅洛-庞蒂可能会这么说。
现象学研究的一种方法是“借用”他人的经验。我们收集他人的经验,因为它们允许我们以一种替代的方式使自己更有经验。
我们对这个孩子、这个少年或这个成人的具体经验感兴趣,因为它们使我们变得“更有知识”(informed),被这种经验所丰富,以便能够表达它的意义的全部深义。再重复一遍,用来从“被试”那里获得“资料”的传统技术是通过访谈、引导书面反馈、参与性观察等等。现象学研究可以沿着相似的路线行进,但有一些重要的先决条件。从现象学的观点看,我们首先感兴趣的不是我们所谓的被试或信息提供者的经验,只为能够报告这个或那个人如何体验或感知某物。我们的目的是收集可能的人类经验的实例,反思它们可能固有的意义。
个人经验常常是现象学探究的一个很好的起点。意识到人们对一个现象的自己的经验结构,可以为研究者提供朝向现象的线索,并因此朝向现象学研究的所有其他维度。我们个人生活的经验可以直接被我们获得,而其他人的经验则不行。不过,现象学家并不想用个人生活的纯粹隐私的、自传的事实性来烦扰读者。
在写出生活体验的个人描述时,现象学家知道,人们自己经验的意义模式也是他人可能的经验,因此可以被其他人辨识。为了做一个生活体验的个人描述,我试图以体验的术语尽可能描述我的经验,专注于一个特殊的情境或事件。就像梅洛-庞蒂所说的一样,我试图对我如其所是的经验给出一个“直接描述”,不提供我的经验的因果解释或解释性概括。正是在这样的范围内,我的经验才可能是我们的经验,即现象学家想要反思性地意识到某些体验的意义。在现象学描述中,人们经常注意到,作者使用人称代词“我”的形式或“我们”的形式。这样做不仅仅为了提高以这种方式表达的一个真正体验的召唤价值,而且要表明,作者既意识到人们自己的经验可能是他人的经验,也意识到他人的经验可能也是自己的经验。
人文科学研究的“资料”是人的经验。因此,似乎显而易见,假如我们想探究某一经验(现象)的意义维度,从事研究的最直接的方式是请求选定的个人写下他们的经验。为了获得其他人的经验,我们可以请求他们写下个人经验,这称作生活体验描述:
就像你经历它一样,尽可能描述这个经验。避免因果解释、概括或抽象的解释。
从内部描写这个经验,如实描述——像一种心灵状态:情绪、情感等等。
专注于经验对象的一个特殊的实例或事件:描述具体的事件、一次冒险、一次发生的事、一个特殊的经验。
努力专注于因生动而记忆犹新的经验实例,或者因为它是第一次或最后一次。
专注于身体感觉、事物的味道、它们的声音等等。
避免使用奇妙的短语或花哨的术语来美化你的叙述。
当请人们提供一个生活体验描述时,重要的是要意识到我们并不特别关注这种体验是否恰恰以那种方式实际发生。现象学不太关注事实的精确性,而是关注一种叙述的真实性——对于它,我们的生活感是否真实。
文章节选自《实践现象学:现象学研究与写作中意义给予的方法》一书,教育科学出版社2018年6月出版。微信编辑时文章略有改动。
《实践现象学:现象学研究与写作中意义给予的方法》
[加]马克斯•范梅南 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2018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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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马克斯•范梅南在本书中凝练了其方法论上的创新成就,阐释了“实践现象学”的三个方面:哲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和语文学方法。他用严格、深刻而不失平实的方式,向读者呈现了扎实的方法指导、丰富的研究案例和动人的现象学文本范例。同时,他梳理了现象学思想传统,对现当代主要哲学家和人文学者的现象学作品进行引介。对于实践现象学而言,这些作品的首要意义不是提供既有理论基础,而是为探索生活现象和事件的原创研究提供洞见。由此,读者能够辨别实践现象学的独特性,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原初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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