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一起看经普:拒绝配合或被罚款5万元
当前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正如火如荼的开展中
海曙区千余名普查人员
正在深入大街小巷
开展这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普查人员都是怎样开展普查的?
大家又该怎样配合呢?
那么就让小编带着您
一起去了解下吧
看看他们怎么做
2月12日晚上8:30,恒一广场内的大多数餐饮单位都已慢慢过了用饭高峰期。我们的两位普查员邵佳璟,徐梦颖整装待发,开始了这一天的征程。
她们首先来到“辣得叫”餐馆。此时,饭店里很多客人正在结账,收银员抱歉地摆手。 “没关系,我们在旁边等着,不耽误你们做生意。”
晚上9时,餐馆的收银员终于有了空闲。“您好!我是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普查员。现在入户登记采集相关数据,请您配合。”卲佳璟连忙上前开展工作。 在收银员的积极配合下,卲佳璟熟练地采集了相关信息,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状况等,并通过PAD实时上传数据。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今天运气比较好。”卲佳璟笑着说,不配合的商户也不少,大致有三类。第一类,对普查有所顾忌,不愿透露经营数据;第二类,普查对象警惕性高,对普查员身份产生怀疑,甚至还发生过普查员被扣留的情况;第三类,压根不知道经济普查。“除了不配合外,有些频繁搬迁的商户要跨区调查,还有不少失联的商家。”卲佳璟说。
晚上9时半,趁着商户歇息整理之际,普查员赶紧前往下一家……
看看他们怎么说
为进一步拉近与普查对象的距离,取得宣传实效,经普办以生动活泼的漫画人物形象宣传“四经普”。漫画秀以市人大代表、海曙区统计局局长王数为原型,创造了一个手挎帆布袋,手持PAD、普小兔的数据大使形象。
针对企业顾虑,特别强调▼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希望广大普查对象能够配合普查,如实申报。
针对不配合现象,特别提醒▼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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