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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流浪汉获赔4万欧,竟因法媒配图揭露他吸毒?大街上的“随手拍”真的犯法吗?

想法哥&享法妹 想法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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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和影像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拍照”成为了很多人记录生活的方式。而“新闻摄影”更是承担起了记录社会发展,揭露事件本质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媒体都会特别注意被拍摄人的“肖像权”问题,例如加上马赛克或是做模糊处理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作为拥有70多年历史的老牌媒体,《Paris Match》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阴沟里翻了船”。一名48岁的无家可归者(下文就统一称他为F大叔吧)因为在该媒体发表的一篇揭露“地铁站中的吸毒者”的文章配图中发现了自己,而将杂志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获赔4万欧元。



“我在新闻上看见你了!”


这起案件始于2018年初,一位认识F大叔的厨房小帮工告诉他:“我们在《Paris Match》上看到你了!”


Paris Match是一本周刊杂志,创立于1949年

图源:Paris Match官网


这位小帮工其实平日里不怎么看杂志,只是会在闲暇的时候随便翻阅一下。这一翻,他就在一篇长达4页的文章的配图里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戴着蓝色小帽子的F大叔以及三位同伴并排坐着,烟斗里的火光照亮了他们的脸庞,而这张照片下方的注释则写着:烟斗里的可卡因被点燃。


这张照片是在2018年1月17日于巴黎18区Marx-Dormoy站台上拍摄的,在这张的照片里,其它入镜的人都被做了模糊处理,尤其是在进行检查的警察。但唯独包括F大叔在内的4名SDF(sans domicile fixe,无家可归者)的脸没有被做任何处理。


目前,有F大叔入镜的照片已经被法媒撤下但原报道的配图依然有很多没有被马赛克处理的人员入镜。


“每个人的隐私都应该被尊重!”


通过熟人,F大叔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将《Paris Match》杂志告上了法庭,他并不想要金钱赔偿,只希望这张照片能被删除!


F大叔也承认,他确实是有毒瘾,并且,他在法国本土以及原籍地圭亚那都有一个家庭(小编内心os:重婚罪?),这张照片会给他的生活造成很大的混乱。


巴黎地铁站里的可卡因吸食者

图源:le parisien


《Paris Match》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这张照片上的F大叔十分模糊,无法让人准确识别,F大叔也没有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照片上的人确实是自己。除此之外,这张照片揭露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是吸毒者给地铁站安全带来威胁的重要佐证。


不过,南特法院的法官做出的判决也使得许多人大跌眼镜。法官认为,这张照片向公众透露了F大叔的健康信息,即使是“吸毒成瘾”也是一种个人隐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生活,无论是明星还是无家可归者,都应该遵循同样的标准。


就这样,法官判处《Paris Match》杂志给F大叔赔偿1万欧元,并且需要立即删除照片,若这张照片多传播一天,杂志都需要再多赔付2000欧元。



然而事情还没完:虽然《Paris Match》将这张照片从网站上删除了,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读者还是可以从app上看到这张照片。如果按照当时法官的判决,杂志还需要付给F大叔12万8千欧元!


或许是杂志社与F大叔在事后达成了协议,《Paris Match》最终共赔给了F大叔4万欧元。



法国的“肖像权”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不少小伙伴可能会觉得这个案子有些“神奇”,并且不符合常理。F大叔是一个吸毒者,一个吸毒者反而状告揭露事实的媒体侵犯他的肖像权,扰乱他的生活?这真的合理吗?


小编也带着大家来看看,法国的“肖像权”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图源:dynamique-mag.com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肖像权涉及照片以及视频,每个人都是有肖像权的。无论你是在度假还是工作,只要你能从图像上被清楚地识别出来,你就拥有对这张照片的肖像权。不过若是这张照片是做过模糊处理的(例如打马赛克,或是处于光线昏暗的地方没有被对焦等),你就不再拥有这张照片的肖像权了,该图像是可以自由传播的。


其次我们要知道,“同意被拍”以及“同意照片传播”是两码事!如果摄影师想要传播或是出版你的照片,他就必须获得书面上的授权。不过除此之外,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并不能强迫摄影师将照片从相机里删除,单纯的拍摄也并不构成侵权,只有在照片被传播以及出版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侵权。


图源:mykids time


不过,仅仅保护“被拍人”的权利也是不够的,广大的摄影师也是有创作需求的啊!因此,法国的法律也在2008年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是要起诉摄影师侵犯肖像权,并且禁止该图片继续传播,除了能够从照片上明确辨认出被拍人的样貌之外,还要证明这张照片引发了不良后果。


举个例子,如果一名摄影师拍摄了一对正在接吻的情侣,但这其实是一名已婚男人和他的情人,若是这名男子的妻子看到了这张照片并提出了离婚,这名男子事后就能够起诉摄影师,并申请精神赔偿。


其实,这也就和F大叔最终获赔4万欧元是一样的道理,虽然听着很荒诞,但是实实在在有法律依据支撑的。



“狗仔”为什么惹人讨厌?


社会新闻媒体因为“侵犯肖像和隐私权”而被告上法庭,甚至最终还败诉的例子确实很少。说到“侵犯肖像权”以及“扰乱私生活”,不少小伙伴更多联想到的可能是“狗仔”这个职业。但究其根本,狗仔和普通的新闻记者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追随新闻,挖掘第一手的消息。


但为什么公众对于狗仔队的“偷拍”以及“跟拍”行为,就总是大肆批评呢?


图源:roue libre


狗仔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意大利,源自意大利摄影师Pignor Paparazzo。当时,报章杂志的编辑对于明星名人在影楼所拍摄的“样板”照感到厌倦,Paparazzo就与同事开始偷拍名人隐私。拍摄地点主要是达官贵人喜欢光顾的罗马著名茶座ViaVeneto,并成功拍得被追逐的埃及国王法鲁克在罗马韦内托大道推翻桌子,还有与年轻女明星鬼混的已婚男演员挥拳猛击摄影师等照片,大受欢迎。


1996年2月21日狗仔队争抢著拍摄黛安娜王妃抵达巴基斯坦拉合尔时的照片。

图源:london daily


在当时,公众对于“肖像隐私权”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只是认为能够见到平时光鲜亮丽的公众人物的另一面是非常有趣的事。而前英国王妃戴安娜因狗仔队的追逐而发生车祸这一事件,也成为了公众对于狗仔队印象的重大转折点。不少人这才意识到,过度地被人窥探隐私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究竟什么是“隐私”?


现如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已经是“病毒”式的了。而更可怕的是,不仅仅是名人的隐私遭到了窥探,就连普通人都逃脱不了。


每个人的手里都有手机,人人都能成为“狗仔”。随手拍的一张照片再配上一句并无事实根据的揣测,都有可能让一个普通人陷入一场无端的“网络暴力”。


图源:numerama


到底什么是“隐私”呢,简而言之,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意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于知道的信息。这件事情究竟属不属于个人隐私,也是由当事人自己来决定的,并不是旁人,即使这是属于当事人的一个“污点”,也不应该由别人来揭露。


每个人都不喜欢自己的隐私被窥探,但矛盾的是,“窥私欲”又是人人都有的,这也正是“狗仔”以及各类八卦新闻一直经久不衰的原因。而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个人隐私的泄露也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容易得多。我们可能会因为这些外人认为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成为陌生人评头论足的“谈资”,从而引发一系列让人难以想象的后果。



最后,小编也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认为“肖像权”是名人才有的,每个人都有肖像权,并且也是我们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


文字:肉丝&沐橙园

审编:肉丝&沐橙园

资料来源:

https://www.leparisien.fr/paris-75/un-sdf-parisien-touche-40000-euros-apres-la-parution-d-une-photo-volee-dans-paris-match-21-03-2021-8429324.php?xtor=AD-366

http://genarobardy.com/2020/01/08/photo-de-rue-et-droit-a-limage-peut-on-photographier-des-inconnus-sans-demander-la-permission/

https://www.alexia.fr/fiche/8871/droit-a-l-image.htm



本文为想法专稿,未经授权谢绝转载。如需转载,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转载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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