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父亲是如何“杀子”的?

schola 后现代牛虻 2021-10-12

“他那么痛苦,一旦为所欲为,该多么危险!”

——艾提·海勒申,转引自《非暴力沟通》



 

昨天的文章《弑父:人类精神成长的必经之路》提到:西方是杀父文化,东方是杀子文化。杀父,让西方文化不断突破自身而开新。杀子,让东方文化不断吞噬自身而固旧。这种东西差异,不是理论虚拟,而是实实在在的,仍然发生在我们周围。

 

今天的中国,根据官方统计,有2.5亿精神病人。其中,青少年的精神状态是最令人担忧的。而其源头往往在社会,尤其是家庭。

 

据说,孩子的智力一般来自母亲,而性格往往来自父亲。在中国,母亲是“忍受”的符号。而父亲,则是普遍缺位的。但这样的父亲,就像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的那个父亲一样,一方面自我封闭,痛苦不堪,没有沟通能力,一方面自以为是,专横跋扈,颐指气使,缺少反省能力。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中国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被家长们各种错位、扭曲的价值观所包围。所以,他们在心灵、精神上,也是错位、扭曲的。


 

精神病,就是灵性病。即,一个人的灵性严重缺失或者扭曲了。灵魂秩序和社会秩序,是相辅相成的。具体的灵魂秩序是社会秩序的基础。而社会秩序也会决定性地影响具体的灵魂秩序。例如,古希腊时期的人类,是有孩子气质的;而纳粹德国的人们,将人当作神,以致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疯狂。

 

灵性病,是信仰和价值观的扭曲。哲学地说,就是不仅对社会、现实问题认识不清楚,而且,对什么是“超越”也无法理解。按照沃格林的说法,所谓“超越”,就是“超越性的经验”,其经验对象是作为存在根基的“神”——人的灵魂,意识或精神,就是“人”与“神”打交道的场所。

 

沃格林的“神”,不是各大宗教的神性实体,如耶稣、安拉等。而是指存在共同体的根基。灵性病产生于人、神之间关系的扭曲。人无法对神敞开自己,就会得病。人就会拘泥于自己的欲望和痛苦。在意识上,就化解不开。于是,精神病一般都表现为抑郁症。

 


具体来说,中国的孩子在以下意识上,都是严重缺失或者扭曲的。

 

——宇宙意识(精神)。大家熟悉比较的是“天人合一”。中国传统也有“天道”信仰。但正如沃格林所说,中国的宇宙论秩序,没有像其他文明那样,向心性论秩序发展。这样的发展是需要一种突破精神的。健全的宇宙意识中,人是开放性的。这种开放性,催生出哲学与宗教。于是,西方人的心性,既有紧张的一方面,又有活泼的一方面。不像中国文化,重在“内在超越”,结果,人们往往只关心自己的“小宇宙”,并对无穷宇宙空间关上大门。宇宙本身,是存在的“天地人神”四维结构的表现。宇宙意识的扭曲,让人失去了生存的源头活水。

 

——世界意识(精神)。中国人眼中的世界,往往是以己度人。中国“入世”之后,一个最奇特的现象是,很多中国的孩子认为,我们日常使用的东西,都是“中国制造”的,而跟外界无关。中国人可以独立自主,不需要依靠西方。殊不知,世界的一体化,很久很久以前就发生了。在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即认为自己是“世界公民”。而传统中国历朝历代的自我封闭,导致了中国人的臣民心态。世界意识,也开启了基督教、罗马法的普世主义。今天,具有世界意识的人,不会轻易相信各种“假想敌”。

 

——团体意识(精神)。余英时说,“自由散漫几乎可以概括全部的中国人的社会性格。”中国人的互害,是一大世界奇观。即使移居海外,华裔根本逃不开彼此算计。究其根源,还是因为世界意识的扭曲,总认为中国人是特殊的,而且,自己应该拥有特权。所以,也是一种帝国心态。更多的原因,在昨天的文章《弑父:人类精神成长的必经之路》中有详细说明,不再赘述。

 

——反讽意识(精神)。中国人缺少自我否定的品格。否定,需要理性精神,以及某些信仰因素。自由,如果没有反讽,就会发展为“唯我论”的专制。而所谓反讽,就是一个人能够意识到,自己不过是沧海一粟,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只是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罢了。具有反讽精神的人,不会迷恋世俗物质利益的占有。而是将“占有”转变为“存在”。善于自嘲、反讽的人,知道一切都是偶然,所以就不会患得患失,不会仇恨世界、社会。

 

——单子意识(精神)。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告诉我们,世界是先定和谐的,世界是一个无限连续体,有无数个单子实体。他最有名的说法有: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完全一样的,池塘里的水草也拥有整个宇宙的信息。单子意识,既能够让我们心怀天下,也能够让我们抱有平等精神,还能够让我们享受自己的独一性。这也是一种开放性的人生态度。“我”也是为自然为社会为世界立法的一份子。我的声音和姿态,能够与他人和谐共生。“我”拥有一切!具有这种意识的人,会尽可能地追求与收获人生的幸福。

 

——悲悯意识(精神)。这是佛教的精神。印度智慧,无与伦比。我们都是宇宙的一面镜子。我们应该为世界贡献最好的一面,而不被“我执”所困。我应该远离人类中心主义,私己主义。上帝是绝对的他者。其他人,他者,不是我的地狱,而是我的另一种面相。以身饲虎的寓言告诉我们,人类和世界,在精神上存在着“互养”的关系。能够悲悯者,就不会嫌弃自身,也不会贪求占有。

 

——游戏意识(精神)。人生就是一场游戏。这是积极进取的说法。西方文明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游戏“范式”。游戏,可以解构权力的自我圣化。游戏,是古希腊人“孩子”精神的象征。游戏,在规则之下进行。处在游戏中的人,不得在规则之外行使暴力。真正的游戏,解构功利性,而只是追求游戏过程的快乐和参与。而中国人则将游戏变成了生死肉搏,抛弃了游戏的精神性,不求过程,只重后果——毫无意义的物质利益。

 

——律法意识(精神)。为了能够快乐地游戏人生,就需要健全的律法意识。这也是对自己生存权利的捍卫。律法精神,不是成文法传统,而是一种创造“活法”的经验哲学。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道:“世上一切法权是经由斗争而获得的,每一项既存的法律规则必定只是从对抗它的人手中夺取的。每一项权利,无论是民族的还是个人的,都以坚持不懈地准备去自我主张为前提。”他还说:因为“法是吞噬他自己孩子的撒旦”,法只有通过与自己的过去决裂才能使自己变得年轻。“在平淡无奇的地方,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地方,权利变成了诗歌——因为为权利而斗争,实际上是人格的诗歌。”“私权,而不是国家法律,才是一个民族政治发展的真正的学校!”很遗憾,中国人的自我封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缺少律法意识。

 

——身份意识(精神)。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每个人都有神性在自己的人性之内。每个人都生活在看起来污浊的社会中。所以,单一的身份,是危险的。只将自己看成是“中国人”,不正是各种仇恨的根源吗?正确的身份意识,也是律法意识的延伸。法,高于政治;法,存在于宇宙、世界的“自然”之中。’

 

——责任意识(精神)。这是十个意识的最后一个。十个意识中,没有道德、爱。因为道德与爱,最终是欲望的实现,是相互关系。道德与爱,也是自由的范畴。而对于中国人来说,最好将自由理解为个人责任。尼采也是这么看待自由的。萨特则说:“人是注定要受自由之苦的,因为他并没有创造自己,但却是自由的。因为一旦被扔进这个世界里来,他就必须为他做的每一件事负责。”萨特的自由观和“他人即地狱”一样,具有某些悲观色彩。这是需要克服的。

 

在具备以上十种意识之后,人最终的追求,才能“复归于婴儿”,永远做个孩子,在游戏中追求卓越,而又不去占有这种卓越。这是一种健康的心灵,也是一种健康的宗教。中国人,应该在政治、社会、家庭等等事务中,追求灵性的觉醒。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告诉我们,民主时代的立法家和有识之士,应当“毫不松懈地致力于提高人们的灵魂,把人们的灵魂引向天堂……使永恒的爱好、崇高的情感和对非物质享乐的热爱洋溢于民主社会。”为了使灵魂不朽这样的信条为人们普遍信奉,国家也应该以身作则。

 

“救救孩子!”中国人一直在自觉不自觉地致力于扼杀孩子的灵性,即以上十种意识。而惟有正当的意识秩序,才能开出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让每一个孩子真正成为“人”!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