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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砖灰瓦,飞檐翘角,在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的和平街上,有一座乍看并不起眼的明清风格建筑。所以当大门右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几个字映入眼帘的时候,不由地让人有些惊讶。处在历史深处的它也一定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中国共产党法制史上的一块丰碑。


    这座有着300年历史的建筑见证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也见证了早期共产党人运用法律手段为贫苦人民伸张正义的决心和勇气。它就是“中国革命第一法庭”——红安七里坪革命法庭。



    法治建设的策源地:用革命的法律惩治反革命


    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农民运动蓬勃兴起,斗争矛头直指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极端仇视而又害怕工农的土豪劣绅纷纷勾结军阀势力,杀害农协积极分子和主要成员。


    1927年3月2日,为惩治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湖北省革命领导人董必武召集省党部和省政府紧急会议,决定起草《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黄安县(后改红安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随之成立。


    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


    同年4月,为保证条例的实施,七里坪地区农民协会按照董必武的指示,成立了七里坪革命法庭。法庭内设审判庭、合议庭、警备室三个部分,由国民党党部管理,法庭人员全部由共产党员组成,首任法庭主席为张南一。


    走进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的正门,右手边就是当年的审判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当年农民协会配发的梨头旗,鲜红的旗帜虽已有些褪色,但透过岁月的尘埃,我们似乎仍可以看到那个年代农民运动的如火如荼。梨头旗的下方是审判桌,桌后有三把椅子,居中的是审判长座位。当年,张南一和革命法庭的法官们就是坐在这里,运用法律手段为贫苦农民伸张正义。


    审判庭内景


    据记载,当时七里坪革命法庭管辖范围包括县城以北几个区,农民自卫队和工人纠察队执行抓捕工作,革命法庭负责公开审理,依照《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进行判决。一般情况当庭判决执行,对于罪大恶极者,需要呈报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批准执行。至当年6月底,全县经过审判惩处了反动派、土豪劣绅、土匪流氓4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反革命势力的嚣张气焰,回击了当时国民党右派叫嚣农民运动“过分”“过火”的言论。


    革命法庭中的羁押室


    革命法庭在开展审判的同时,又配合党组织领导全县农民向土豪劣绅开展经济清算斗争。审判工作与经济斗争、政治斗争相结合,促进了黄安县农民运动的深入开展,为著名的“黄麻起义”取得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1927年,汪精卫背叛革命,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失败了。1928年3月因叛徒告密,国民党军队以一个营的兵力包围了革命法庭庭长张南一的家乡柳林河,将全体村民赶到稻场,扬言如不交出张南一,就血洗柳林河。


    张南一听罢挺身而出,高喊“老子就是张南一,快把群众放了。”群众得救,他却被穷凶恶极的敌人残忍地割掉了鼻子、耳朵、舌头,然后被活埋在了七里坪镇西的河滩上。



    张南一牺牲后,七里坪革命法庭也被迫停止活动。


    司法模式的播种地:我党法制史上的“红船”


    1930年2月,黄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在七里坪革命法庭原址设立了新的黄安县革命法庭。法庭内设秘书股、审讯股、登记股等,街上到处设有检举箱。这一时期审判的重点是破坏鄂豫皖苏区生产和建设的反革命政治犯和经济犯。


    1931年底,红四方面军在七里坪诞生,黄安战役首战告捷,为了纪念这次伟大胜利,黄安县更名为红安县,黄安县革命法庭也更名为红安县革命法庭。“这个时期的法庭不仅处置与不法分子有关的刑事案件,还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和调解民事纠纷。”秦基楚说。


    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法庭布告


    在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众多照片中,有一张格外受人关注,这是一份由时任法庭庭长闵丹桂于1932年7月签发的处决反革命罪犯的“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2002年5月16日,出席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首届年会的专家学者参观陈列馆后,一致认为该布告是现存我党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文书。


    当时,正是第四次“反围剿”斗争的严峻时刻,红安县第四区一乡六村游击队长吕正勇叛变投敌,向反动民团送饭、送情报,并把苏维埃政府存放的粮食交给民团。闵丹桂得到举报后,不顾个人安危,亲自带人到民团盘踞的乡村去调查核实,并将叛徒抓捕归案,就地枪决,同时将其罪行印成布告,四处张贴。这一行动沉重打击了破坏革命的不法之徒,激励了广大人民继续革命的热情和决心。



    “这一时期的革命法庭机构健全、程序规范,人员充足、执法有据,除了涉军案件由专门的军事法庭审理外,其他案件均由革命法庭审理。”秦基楚介绍说,“这是我党首次独立领导革命法庭的有效尝试,它对共产党法制史的意义就如同嘉兴南湖红船对中国共产党的意义一样重大。”


    1932年10月,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失败,红四方面军被迫实行战略转移,革命法庭也随红军撤出七里坪。留在红安战斗的共产党人继续以革命法庭的名义张贴布告、铲除恶霸,一直到新中国成立。


    法院精神的传承地:党徽法徽相映红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法官一座天平”,这是红安县人民法院党员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七里坪革命法庭使党的司法工作深深地植根于最广大人民群众这片深厚的土壤,不断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胜利。


    历史是最深刻、最生动的教科书。2002年5月,红安县人民法院出资征用“七里坪革命法庭”原址部分约157平方米进行了简单的翻修布展。2011年11月,又出资征用原址部分约200平方米进行翻修布展,使其成为了著名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弘扬优良司法文化和司法作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如今,红安法院年轻干警们正沐浴着“中国革命第一法庭”的春风,精神抖擞地战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线,决心继承“中国革命第一法庭”法官先烈们的遗志,在这块红色土地上再立新功,让法徽和党徽相映红。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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