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个检察院办这些事情“最多跑一次”,你觉得哪个最给力?
到有关部门办事难?
跑来跑去太麻烦!
如果能一次办完就太好了!
这不,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多跑一次”清单
以后到检察院办这些事
“最多跑一次”就可以了!
一
群众举报、控告“最多跑一次”
不方便来院者可通过电话举报、控告。举报、控告线索的受理、查处情况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复当事人。
二
咨询案件情况“最多跑一次”
对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或已作出决定案件有异议或咨询,可通过检察长接待日接待、预约中层干部接待对群众释法说理。
三
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
律师可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预约后直接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查阅电子卷宗。
四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多跑一次”
当事人可通过“两微一端”查询、电话咨询、预约后携带证明材料前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我院审查后就审查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
五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最多跑一次”
当事人可通过“两微一端”查询、电话咨询、预约后携带证明材料前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业务。
六
查询文书档案“最多跑一次”
当事人可通过“两微一端”查询、电话咨询、预约后携带证明材料前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业务。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十大便民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方便群众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周至县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十大便民措施”。
一
利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及报刊等媒体平台多方开辟举报通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029-87112000,与举报人进行网上互动等工作,引导举报人尽可能提供可查性高的线索。
二
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尽力避免重复申诉、越级上访、互相推诿、久诉不息等弊端。
三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星期四为检察长接待日,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检察长、副检察长或其他院领导,按时前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反映问题。
四
预约中层干部接待制度。对我院正在办理或者我院已经做出决定的案件,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提前预约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映和咨询相关问题。
五
实名举报及时反馈结果。只要是实名举报,均在结案后3日内由举报中心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
实行公开审查制度。对不服我院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该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可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对不服刑事赔偿、不服该院不立案的复议及一些信访案件可以采用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审查。
七
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服务平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律师可以通过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平台预约申请阅卷、约见承办检察官。
八
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外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服务电话029-87111593,并在我院“两微一端”明示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内容,当事人家属可以携带材料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申请或直接向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提交。
九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外公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电话029-87111613,并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设置行贿档案查询模块,明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预约后携带材料前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办理。
十
查询档案文书。对外公布服务电话029-87111793,并在该院“两微一端”明示查询所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等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预约后携带证明材料前来该院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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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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