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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一次特殊的谈话

陕西检察 2020-10-17

【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第4期

一次特殊的谈话

“感谢你们的关心,让我早日重获自由”,再次见到张氏老人是在距第一次见面三个月之后,老人身体还算硬朗,虽然皱纹已经爬满了脸颊和额头,但却掩盖不了老人激动的心情。今天是老人离开看守所的日子,他特地到驻所检察室来感谢驻所检察官。

张老的心结

张氏老人2016年4月5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商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关押于商南县看守所。第一次与其见面是在看守所的教育谈话室,我们像往常一样与这里的每一个在押人员谈话,履行着职责。当我们正式与其面对面谈话的时候,老人很是激动,情绪极度不稳定,一度情绪失控哭了起来。面对此情此景,驻所检察官小黄赶紧给老人递过一张纸巾让老人先把眼泪擦干,并让看守所的管教民警给老人倒了一杯热水,等老人平复了情绪后,开始娓娓道来:2016年1月13日8时20分,他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将自己种的一些青菜和几只鸡鸭拿到县城去卖,当车行驶至湘河镇湘水路一个急拐弯时,将路边行走的张某某撞倒到路坎下,张某某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在此次事故中他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亲属就此事进行过多次协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说到这里,老人潸然泪下。他说他活这么大的岁数,没有干过什么违法的事情,这是唯一一次事故。他深知自己给被害方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不论自己做什么都弥补不了被害人,但是他愿意配合办案机关,尽其所能来赔偿被害人的家属,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责,希望办案机关能对其进行宽大处理。面对老人的诉说,小黄对老人进行了心里疏导,并向其讲解了一些法律政策。

找症结,寻出路

谈话结束后,小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觉得应该要深入了解下案件的整个情况,看看在职责范围内能做些什么。于是小黄将此次谈话情况及想法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后,小黄主动联系了该案的承办人,就案件情况向承办人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调阅了该案案卷,调查核实了张周娃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期间的表现等情况。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小黄发现该案双方亲属都有调解的意愿,之所以一直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是因为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氏老人是一个孤寡老人,长年一个人生活,平时家里有什么事,都是妹妹和妹夫帮衬着,经济上比较拮据。而被害方也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这次事故让这个家庭顿时失去了一个顶梁柱,被害方家属希望在赔偿数额上能尽量多一些,以弥补给这个家庭所带来的损失。但是张氏老人的家庭情况非常特殊,赔偿能力有限,达不到被害方家属的要求。看到这里,小黄心想是不是还可以再做做工作。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小黄拨通了双方亲属的电话,并把打这个电话的缘由和目的向双方的亲属做了解释和说明,随后小黄再次联系了该案的承办人,就调解事宜看能不能再把双方的亲属叫过来再谈谈,承办人说可以再组织调解一次,但是别抱太大希望,因为之前已经调解了多次。2016年8月12日,双方亲属再一次坐在了一起,在案件承办人主持下,就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经多方劝解和努力,双方都做了让步,最终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鉴于该案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在案发后张氏老人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害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本案相关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社会矛盾已经化解,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小黄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对张氏老人改变强制措施。2016年8月15日,商南县人民法院采纳建议,对张氏老人予以取保候审。最终,张氏老人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

感悟

这件案子只是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没有公诉人在公诉席上舌战群儒、惩治犯罪的酷帅模样,没有侦监干警在严把批捕关口时的英武果敢模样,但她(他)们心中依然有一颗维护公平正义的火热的心,在不是那么平常的地方维护着一群不那么平常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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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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