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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公诉:着力生态保护,联合该县天保中心守护青山

陕西检察 2020-10-17

与绿色同行

与环保相约


欢迎观临森林小屋~

        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结合该院近几年办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走访了该县天然林保护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向其介绍了该类案件的诉讼结果,并深入剖析了此类案件的案发原因、案件特征、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通过对过往案件的回顾,天保中心工作人员均深感林业工作的艰巨和重要,认识到国家森林资源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滥伐、盗伐林木的犯罪行为,不仅给相关当事人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同时,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通过走访,镇巴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天保中心工作人员达成共识,并承诺各方会高度重视,竭力完善以下几点工作:一,加大对国家林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运用各种形式、渠道,广泛宣传《森林法》等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辖区内干部群众以及辖区周边地区各行各业的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二,在群众进行林木采伐的程序上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和监督,严禁无证采伐,或者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三,严厉查处、打击非法收购木材的违法行为,加强原木、薪材的运输管理;四,落实保护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有效的保护责任机制体系,各基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要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建立护林队伍,加强巡查,责任到人;五,与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协作体系,认真履职,加强检查,严格管理,及时掌握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实现信息及时传递、信息共享等有助于打击预防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动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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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胡安芬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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