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村支部里的庭审

陕西检察 2020-10-18


“以前只在电视里面看见过法官、检察官开庭审理案子,没想到今天在我们村部也能看见,这可真稀奇。”在场群众激动的声音打破了村委会原本的宁静。

原来,3月29日上午,由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正在汉阴县城关镇杨家坝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





据调查,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逐年增多,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甚至一些驾驶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法律打击的范畴,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为此,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就这起典型的危险驾驶案件,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在杨家坝村委会进行一场“特殊”的庭审,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审理,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上午九点整,一声法槌声落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袁某某被法警带入法庭,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殷小玉、检察官助理凌倩倩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并针对本案的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举证,就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公诉意见,在最后的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教育并指出: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而是要起到一个规范和引导作用,广大群众要共同行动起来,拒绝酒后驾驶,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记于心、外化于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其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伏法。

在场群众不禁感慨:“今天的庭审让我们近距离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一定听检察官的话喝酒之后绝不开车。”

通过这场在村支部里的“特殊”庭审,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送法进“村”、以案说法的方式,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生动立体地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平安汉阴、幸福汉阴”建设添上独特的检察色彩。

 大家都爱看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新要求新部署 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热点案件】死刑!就在刚刚,“白银连环杀人案”宣判!(附案件回顾及部分案情)

锦旗背后的故事

爬的了高压线塔,却躲不过法律的“高压线”

西铁分院机关党委一行到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学习活动

【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人性的责任

爱在检徽下,用法律灯塔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来源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