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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两会进行时】2018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陕西检察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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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向大会作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18日在铜川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和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聚力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紧盯“五新”战略任务,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推出服务新举措,为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突出重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大项目、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检察服务和保障工作。对南市区集中供暖等9个重大工程项目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投资安全。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60次,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5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担当起经济发展安全保障的重大责任。


主动作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1件。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提起公诉22件23人。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保护“碧水蓝天”助推国卫巩固提升、保护桃曲坡水库湿地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活动,共摸排线索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请省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监督相关部门完成被损毁国有林地还林任务192.15亩,补栽油松、金丝柳等21130株,宜君县检察院督促修复林地一案取得较好效果;督促相关单位收回排污费255.96万元,人防异地建设费22万余元。在办理漆水河排污案中,从印台区院发出检察建议到污染整治完毕,仅用时4天,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精准发力,保障惠农扶贫政策落地。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中去谋划推进,针对影响国家政策落实、套取国家资金补贴、影响农民增收等涉农领域腐败行为,开展了“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33人,占立案总数的57%。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了“八个一”活动,编印《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汇编》5千多册,举办“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基层巡讲29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推进平安建设,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握社会治安新形势和刑事犯罪新动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犯罪,严惩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入户盗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风险研判预警工作,及时对犯罪特点和态势进行分析,形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4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8件261人,提起公诉293件435人,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意不明显、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3人,依法不起诉1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王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健全检察环节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1件次,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等机制,实现了三级远程视频接访互联互通,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7份,促进源头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工作。对234件案件作出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为文某某等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8.3万元,体现司法关怀。按照依法治市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综治工作被考核为优秀等次。


三、坚持惩防并举,保持反腐高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系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深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关注热点等方面的职务犯罪,让利益输送无处遁形,让权钱交易受到制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满意度。2017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9件58人(大案17件,要案2人),同比件数上升11.5%,人数上升7.5%。


切实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与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20余家单位建立了联系配合机制,构建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与市邮政局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检察蓝”牵手“邮政绿”,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发挥预防志愿者工作室作用,营造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氛围。围绕惠农扶贫、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案例剖析13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预防建议8份。2017年,对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先后组织98家单位5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坚决拥护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积压线索、未结案件以及涉案款物集中排查和清理,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配合做好全市两级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人员及政法专项编制划转等各项工作,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四、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树牢铁案意识,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2件16人,依法撤案6件7人,纠正漏捕21人、漏诉13人。其中,纠正漏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针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并被采纳纠正61件,提出抗诉7件。在办理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两级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出侦查意见,使逃亡20年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追究。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王益区实现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全覆盖。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建成覆盖市、区(县)两级11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97件,监督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件。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深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69人,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93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85件,被采纳率100%。提出从严、从宽掌握减刑、假释的检察意见172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发现脱管漏管1件1人,并监督收监执行。崔家沟地区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参选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共受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25件,提请抗诉4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7件。联合法院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就终结执行程序、履行执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3件,采纳28件。对不予支持的民事行政申诉监督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五、坚定改革步伐,锐意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检察公信


根据中央、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全面完成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深化“两法衔接”等自主改革,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落地见效,有力推进了司法办案效率提升和质量改善。


办案力量更加集中。开展了员额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全市员额检察官达到88人,占检察人员总数的34.5%。对检察人员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进一步明确分类,重新定岗,将80%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大批检察骨干回归业务部门,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办理案件通报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走上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办案数量占案件总数的19%,实现了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


办案效率逐步提高。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制定两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完善检察人员履职保障制度,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主动性与责任心明显增强,审查起诉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组建新型办案组织34个,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形式,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在不同的办案组织之中,为检察官办案提供辅助支持。持续优化检察办案机制,实行简繁分流、自动轮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66个减少到39个(含监察体制改革划转),精简了41%。办案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初步形成。


办案质量得到保障。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意见》,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办理的张晓龙、张小拴兄弟二人故意杀人一案,由于案发在1999年,移送起诉时证据较弱,办案人通过实地查看作案现场等反复核查案件细节,补强证据,有力指控,最终使潜逃17年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5年。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依托案管大数据平台构建了全程、同步、动态的监管机制,预警提醒司法办案中的各种瑕疵,实现办案数据自动抓取、全程留痕、永久可查。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对检察官执法办案、司法作风和职业操守等进行全方位考核,重点评查案件305件。


六、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夯实追赶超越基础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强基固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定期向人大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调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接受了人大视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整改。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员、检委会委员等10名。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活动,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代表、委员制度,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信》,书面汇报检察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8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监督评议。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60条、法律文书20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条。用好“五位一体”的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累计发布信息33716条。


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了“学党代会精神 谋抓落实举措”和“三强化三提升”等主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开展检察讲堂、道德讲堂、“好书伴我行”活动等,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育检氛围。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13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全市检察干警共参加各种业务培训62期256人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2个基层院开展了系统内巡察。强化内部监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督查8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厚积薄发。倾心助力基层发展,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包抓基层院制度,加大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帮扶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为基层院招录、选调专业人才5名,配发检察业务装备67套。耀州区检察院检务大楼落地建成,崔家沟检察院检务大楼顺利封顶。注重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执法办案、检务保障、检务公开等平台建设。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开拓奋进、追赶超越、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有12个集体、4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在基层院建设方面,个别基层院招人难、留人难以及检察官断档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在执法办案方面,精细化程度还不高,司法办案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聚焦“五个扎实”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公共利益代表形象,为服务和保障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着力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二是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创新司法方式,拓宽服务视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和从业环境,确保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更加突出打击、保护、教育、预防相统一的司法办案导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社情民意关注的焦点,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益。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五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谱写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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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图片:薄春梅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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