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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

陕西检察 2020-10-17
      

在推动公益诉讼创新发展的探索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再次先行一步。2018年5月7日,周至县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这一协作机制是西安市基层院的首创之举。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省市院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所保护的土地、护堤地达到1000多亩八处垃圾污染点被整治,追回流失国有资产2000余万,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形成了全省可借鉴的经验模板,在全省、全市被推广和宣传,得到了周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

省检察院张宏德处长在周至县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市检察院同振魁副检察长在周至县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周至县院王晓明检察长在全省公益诉讼推进会上做经验介绍

西安市首例公益诉讼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诉周至县国土资源局案庭审现场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使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周至县委、县政府率先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办案环境。

《意见》

指出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切实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两山”理论样板县,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意见》

要求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行政机关要认真应诉答辩。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行政机关要依法自觉履行。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剖析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制度漏洞,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该《意见》的出台,将对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下一步,该院将依托此制度,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努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合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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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图文:闫小路 李晓楠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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