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赖”?别在获刑后才后悔!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犯罪嫌疑人黎某某提起公诉。
借钱还钱本是人们之间很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总有些人,明明有钱,故意拖着,或者根本不想还。很多人不知道,这些死心塌地要将“老赖”当到底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快来看看小编今天带给大家的普法案例↓↓↓
案情经过
2014年10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与咸阳某金属回收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中,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该金属回收公司向该融资担保公司支付垫付款300余万元及利息,被告人黎某某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民事连带偿还责任。
然而,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人黎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在法院送达强制执行裁定书并扣划黎某某等人银行存款6万余元后,三年多来被告人黎某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于2014年至2016年中,将其名下某农业银行账户内的384万余元用于他用,导致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被告人黎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近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黎某某提起公诉。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秦检妹子
亲们,老赖并不好当!被捕前苟且偷生,被捕后悔恨终生!!代价如此之高,何苦为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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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素材:仇智丽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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