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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后,控告申诉还能做些啥?

陕西检察 2020-10-17

前言


 改革是时代进步的主旋律,司法体制改革则是这旋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8年3月,伴随十九大召开,监察委的成立,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以职务犯罪侦查权为核心的反贪、反渎等相关职能被剥离出检察机关,从而对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与部门设置产生了直接影响,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不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作为曾经是控申业务重头戏的举报工作职能转隶后,控申部门还能做些啥工作呢?


小伙伴们别着急,且听我细细道来:有别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和申诉厅的分设,基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业务是合署办公的,举报和控告隶属于控申业务中的信访工作。虽然受理举报职能已转隶至监察委,但是控告、申诉仍属于控申部门的受案范畴。


那哪些属于控告业务呢?


   听我仔细给你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控告公安机关办案违法: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违法;

   2、控告检察机关办案件违法;

   3、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的行使;

   4、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


之前你们说除了控告业务外,还受理申诉,那哪些才属于申诉的范围呢?


申诉业务主要包括: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申请国家赔偿以及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对法院判决不服找检察院这个我懂,但司法救助又是啥?

司法救助主要针对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以帮助被害人暂时渡过生活难关。今年,我们已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对8人提出救助建议,拟救助金额4.8万元,正在等待主管部门审批拨付资金。



哦,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以后遇到问题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编语:司法体制改革后,控告申诉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面对改革浪潮,我们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坚持以检察监督和矛盾化解为主线,按照“一体四翼”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纠防冤错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反向审视分析力度,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检察理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以上便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控告申诉需要开展的工作了,小伙伴们,你们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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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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