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带你了解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检察官带你了解
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程序性案件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及法律文书公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部门。
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范围包括对有较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决定逮捕、提请公诉等情况,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社会关注的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件及其他案件。发布的法律文书范围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程序性案件信息的查询范围广泛,包括审查逮捕案件、一审公诉案件、二审上诉案件、二审抗诉案件、刑事申诉审查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案件的相关信息。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预约申请阅卷、会见,申请调取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项,待案件管理部门后台审核后方可查询。
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平台
所有的案件信息一律公开?并不是所有案件的信息一律公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哪些人可以查询公开的案件信息?任何人可以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直接查询公开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只有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平台或者在案件管理部门现场申请账号绑定需要查询的案件后才能查询程序性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公开查询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申请人要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为律师的,则要携带委托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即可进行预约事项办理,阅卷时还需携带光盘。
来源: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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