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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禁毒日】这场庭审会告诉你——花花草草也不是随便能种的哟……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一场走进群众生活的庭审活动
2016年4月,被告人王某(化名)为赚钱,铤而走险,在自家的梯田里种植一片了罂粟苗。同年7月被公安局民警查获,经侦查人员清点,该片罂粟共计510株,已经超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即为数量大的入刑标准,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举证到法庭辩论,言词铿锵有力,被告人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决心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珍惜自由。法庭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生动的法制教育使他们很受震撼,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一定要学法、懂法、用法,坚决做到“不种毒、不贩毒、不吸毒”。
来源: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付娟 刘琴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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