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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优惠给特别的你!情人节消费,须谨慎!!

陕西检察 2020-10-17

特别的优惠给特别的你!

办卡消费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商业运营模式,因为具有固定客户兼具融资等功能,因而备受商家推崇。

而对消费者来说,通过办卡可以享受更低折扣、更多优惠,因而不少消费者也乐意办卡。

但是,办卡是否真能实现商家和消费者两利?其中蕴含着哪些风险?发生纠纷后如何应对?

新闻说法

【人民法院报】2017年12月5日,赵女士在餐馆购买了一张价值10000元的预付卡,约定此卡将在2018年2月份供6桌餐饮使用。餐馆向其开具了正规的发票和收据。

但2017年12月中旬后,餐馆通知赵女士,餐馆因无照经营将停业,不能为其继续提供餐饮服务。

经赵女士多次催讨,餐馆仍拒绝退还预付卡内金额10000元,故赵女士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卡内金额10000元。

检察官说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作为消费者,在进行餐饮消费尤其是办卡进行长期消费时,首先要对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资质进行相应审查,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应证件再考虑办卡消费。

一方面是为自身得到安全、健康的消费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是避免经营者日后因无证照、不具备经营资质或证照不全而被迫停业,进而导致消费合同无法履行,使消费者遭受损失。

无营业执照的商家在法律上不是适格主体,消费者在起诉时都难以准确确定被告。

温馨提示


  • 面对“忽悠”式推销,保持理性是关键。

  • 在消费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理性,莫被商家牵着鼻子走。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签合同再办卡。

  • 遭遇不合理要求,勇于维权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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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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