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检事儿】我的驻所检察官师傅
如果说在的政法部门中,最低调最平凡的是检察院,那在检察院,最低调最平凡的就是驻所检察室。之所以说低调平凡,是因为知名度低,监督的对象特殊,跟普通老百姓打交道少,承担的职能和故事鲜为人知。在大家看不到的小小看守所里,驻守着一群守护光明和正义的检察人---驻所检察官。作为刚入门的小徒弟,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述的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师傅的故事。
他是80后,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已经5年有余,他有着80后的成熟稳重,也有着新一代大学生的知识底蕴,更有着自己与工作磨合后的个性与习惯。虽然远离家乡丹凤,但绝对是家里的顶梁柱和工作中当之无愧的业务骨干,我师傅的工作风格可以概括为三个字:
“犟”,用“执法如山”“刚正不阿”这些词也是可以的,但是总觉得有那么些不接地气。在我刚工作不久的一个闷热的午后,我们像往常一样对监区进行巡视,刚进入监区 B门,就听到有人在号舍里大声呼叫驻所检察官。应声望去,是6号监室,在押人员龙某反映在监室和同号舍的朱某发生冲突,被朱某打伤。师傅即刻带领我们展开调查,寻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向值班民警和带班领导了解具体情况,固定值班日志就诊记录以及监控资料并报告院领导。
随后,他又按法律规定要求看守所给龙某做伤情鉴定。面对一个外地刚参加工作5年的年轻检察干警,看守所的领导有点不买账:“在里面发生摩擦很正常,就这一点事没必要弄得这么正式,那伤情我看过,不是很严重,没必要小题大做。”听到这样的话我能感觉到师傅的愤怒,他那双大眼睛瞬间瞪得更圆,斩钉截铁地说:“事情再小,伤情再轻也不是我们说了算,要根据鉴定结论处理,这不是小题大做,这是工作要求。”在师傅的一再坚持下,看守所终于对龙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师傅建议看守所将朱某在看守所的表现书面移交办案机关作为量刑的参考。在随后的狱情分析会上,师傅针对这次事件,要求看守所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看守所条例》办事,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像这样的故事我亲眼见证了很多,也听说了很多,比如将三次采用怀孕方式躲避刑罚执行的罪犯陈某某收监执行等,他的很多做法看似特别的“较真”,但我内心佩服的是他主动监督、敢于监督、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的职业精神。
“憨”,这个字在我们当地方言中是“慢半拍、老实”的意思。因为日常生活工作中的他总是不紧不慢、不慌不忙。进入工作状态的他如同走进了自己的世界,丝毫不受外界干扰,无论制作法律文书、核对报表还是撰写调研信息、调查谈话,都是按着自己的节奏,一步一步、一项一项来。在我刚刚适应了监所工作的时候,院领导要求我们争创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这让我倍感压力山大,而我的师傅却胸有成竹没有一丝的慌乱。任务就是命令,上级要求就是我们的工作方向,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在完成日常驻所检察任务的同时,在师傅的带领下我们争分夺秒整理、归纳三年的所有工作资料,对联席会议记录、日常检査、控告申诉、初查及其他案件卷宗、法律文书等相关载体进行分类排序装订。漫长的准备时间过去了,手忙脚乱干完我手头的任务,却发现档案柜子里已经分门别类堆满了各种资料,一目了然。那一刻在我的心里,他如同绿巨人一样用宽大的肩膀和身体守护了一片乐土。也只有《左传•襄公十四年》里的“敬之如神明”能表达那一刹那的“仰视”,从那以后我也渐渐的被他那种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工作态度所感染,因此也励志向他学习。
“杠”,这个字在当地的方言中是耿直、直爽,表现好的意思。 2017年我有幸进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他也成为我的师傅,初次见面的亲切微笑,使我觉得很亲切。他是我的“良师”,讲程序,教方法,教我学法条找根据,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总结的工作经验、工作技巧传授给我;他是我的“榜样”,说话不拐弯抹角,有一说一,不爱客套话;他是我的“益友”,年龄相仿,身为兄长(前辈)的他在生活中倾听我的苦楚,开导我,鼓励我,使我不再迷茫,生活也有了方向。他时常告诉我,打铁还需自身硬,不仅要对检察对象了如指掌,还必须牢记法律条款,逐字逐句、仔细研读。只有自己理解透彻才能有效实施监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他就是我的师傅镇安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干警张烜。正是有像他一样的一群平凡人,默默无闻地坚守在驻所检察一线,才使得看守所这个不为普通老百姓所知的角落有了安全稳定,有了公平正义。
来源: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小平 孙正俊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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