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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 让“污物”变成“宝物”

陕西检察 2020-10-17


在一次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中,有群众在宣传点的调侃:“检察院不知道管不管臭气污染的事?”说着无意听者有心,此话引起了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干警的注意。经了解,原来是位于安塞区建华镇谭家营小沟河的“安塞合丰养猪合作社”长期将养殖中所产生的污水、粪便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到附近的三个渗坑,所排污染物长期大量滞留在渗坑,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附近村民的日常生活。

            

  检察建议助推清理数千吨“猪粪臭水”

近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王永胜带领干警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查明了:“安塞合丰养猪合作社”从2013年9月投产以来,没有办理过环境评价及排污许可,长期违反畜禽养殖污水排放的环保规定,将养殖场的污水通过管线直接排放到附近的三个渗坑。渗坑无防污染措施,污水也未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转运处理,所排污水、粪便等污染物长期滞留在渗坑中,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延安市环境保护局安塞分局、建华镇政府、区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均对此事作出过处理,但养猪场长期没有整改行动,周围群众深受臭气弥漫之害,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也有很大的意见和不满情绪。

调查了解后,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延安市环境保护局安塞分局、延安市安塞区建华镇政府、延安市安塞区畜牧兽医局没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遂向以上三部门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为守护好绿水青山,早日还周围百姓一片清新的空气,检察建议书送达后,该院多次派员到现场跟踪回访,查看督促整改情况,确保这个老大难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目前,数千吨“污物”猪粪臭水已被转运到果园和西瓜地成了“宝物”有机肥进行了有效利用处理,区检察院的建议既让长期滞留的污染问题得以整改,又让污染物得到了合理利用,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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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媛媛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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