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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捂紧你的微信钱包!有人已被盗刷上千元

陕西检察 2020-10-17

    随着时代的发展,微信支付已经融入了每个人的生活中,人们喜爱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在微信钱包里绑定银行卡。可惜一不留神,账户上的钱可能会不翼而飞。近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利用微信钱包进行盗窃的案件提起了公诉,西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进行了宣判。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宋某在理发店上班时,趁同事郭某使用微信进行游戏充值时,记住了郭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后宋某在宿舍趁被害人郭某熟睡之机,秘密操作其手机,通过微信向其自己的微信转账六百元。同月,宋某再次以同样手段秘密转账两次共计四千余元,盗窃所得全部被其挥霍。

    该案经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被告人宋某涉嫌盗窃罪,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

    微信作为现代重要的社交工具之一,虽然给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微信钱包用户应进一步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设置较为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增加验证程序。同时,还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露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此外,用户应当及时开通银行卡余额变动提醒,一旦收到非本人消费的短信提醒可立即致电银行冻结该银行卡。一旦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持卡者应在最短时间里前往最近的银行柜台完成一笔小额交易,证明卡未离身,随后挂失、联系公安部门报案,具有一定的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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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程磊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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