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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找人代购的注意!你的行为可能在帮他们犯罪……

陕西检察 2020-10-17


随着“电商”的崛起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而同时火起来的还有“代购”



很多不法代购就利用出游、留学的便利

私自从境外购买大量商品带回国内

不向海关申报,偷逃税款,涉嫌走私

这不,前两天就有人被抓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西安机场海关发现一名回国留学生手腕脚腕带了8块名表。经查,女子行李箱中共有21块名表、20个名包及100多件饰品和保健品,总价超35万。该女子涉嫌偷逃国家税款10余万元,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闻出来之后,立刻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这件事情让人不禁想起了9月份,上百名华人代购在上海浦东机场遭海关大检查的新闻,最终事件以代购们被罚款收尾。


图片来源于网络


那么,有人就要疑惑了:同样是代购,为啥有人只是罚款,而有人就要遭受牢狱之灾呢?



因为

有人的行为已经不是逃税那么简单

更有可能涉及到走私

这可不是小编危言耸听


逃税变走私被判十年

并罚巨额罚款


前段时间就发生过此类案件

某宝上的店主游燕因为从香港

累计代购1100多万元的服装

逃税300多万元

最后以走私罪

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

罚款550万元



2019年1月1日

将迎来新商务法



据新华社报道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该法也是中国首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

是否违法取决于

代购者

是否申报和缴纳关税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法条延伸

犯上述罪的,依其偷逃应缴税额之多少承担刑事责任:


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回国带礼物

到底要不要缴税?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到底还能不能帮亲朋好友带礼物?

给个准话,到底行不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国时个人可以免税携带的境外物品总额5000元境外物品连同口岸免税店物品的总额为8000元。超过这个限额的,都得主动向海关申报并照章纳税。也就是说,即便你不是代购,即便你只是帮家里人带点东西,即便你不从中赚钱,但是,只要你携带的物品价值,超过了5000元和8000元的限额,就得缴税,否则就会被罚!



另外,如果携带了以下这些物品,无论数量多少,无论有没有超过上限,都必须提前向海关申报: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同时检察君提醒大家出入境一定要遵守法律,千万不要试图以人身藏匿等方式躲避检查,更不要相信网络上一些声称能躲避查验的方法,避免犯下大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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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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