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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涉恶案件

陕西检察 2020-10-17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该项工作取得实效,3月1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出庭公诉,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新军担任该案的审判长。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被告人侯某甲、崔某与同案犯侯某乙、侯某丙受人唆使,以在被害人车辆上安装定位装置的方式非法获取被害人位置,后伺机等待作案。在被害人出现后,以上四名被告人以帽子、口罩伪装,用洋镐把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被害人身体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侯某甲等四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庭审中,李文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在举证、质证环节,通过大量客观真实的证据对被告人的罪行进行了有力的指控。从犯罪实施过程、犯罪结果等方面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该案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被告人侯某甲、崔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短暂休庭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在本案中,犯罪分子通过定位仪器跟踪被害人,采取伪装身份的方式持械对被害人进行群殴,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性质恶劣。


本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充分体现了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的形势下,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重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职能,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的犯罪,对涉黑涉恶案件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坚定检察机关铁腕扫黑除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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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刘宏刚 吴丹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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