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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庭审】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首例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公开开庭

陕西检察 2020-10-17









周至县首例破坏“营商环境”案

开庭审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4月16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付某等四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周至县破获的首例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公诉部副部长张东龙出庭支持公诉,周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希军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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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付某等四人因未能通过合法途径承包到某项目绿化景观工程,为谋取利益,付某纠集其他被告人以阻止该工程正常施工为威胁手段,六次阻挡该项目施工,前后实施了两次强迫交易犯罪、一次敲诈勒索犯罪。


付某等四人多次阻挡项目施工建设,强买强卖、强迫项目部接受服务,敲诈勒索工程项目部钱财,严重影响项目工期,给项目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和周至营商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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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庭审中,出庭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对四人进行了讯问,层层出示了各方面证据,从法律、政策、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付某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并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同时结合案件,围绕市、县营商环境,出庭检察官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付某等四人当庭均认罪悔过。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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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县“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优先办理、优先监督、快捕快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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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摄影/文字:寇沁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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