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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后的这个司法决定,温暖了这个家庭

陕西检察 2020-10-17

这是一次“迟到”的报道,却能让你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情”。

小编

究竟是怎么回事?待小编慢慢道来……


“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我是万万没有想到,检察机关居然这么有人情味,我……”



员额检察官刘晓丽


2019年4月19日下午,当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晓丽来到县看守所向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宣读不批捕决定书,并告知其相关司法事宜时,犯罪嫌疑人白某某铭感五内、声泪俱下地说出了以上这番话。


原来,在2018年10月份期间,白某某利用自己在县城内某物业公司上班期间的职务便利,私开收款收据,非法侵占物业公司钱财八万多元。但是,“纸里终究包不住火”,2019年4月10日,东窗事发,白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县公安依法刑事立案。之后,白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报捕到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后,随之而来的是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丈夫的一番司法诉求。

这番诉求,引起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海龙的高度重视。原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的丈夫患有五级伤残,曾因经营生意不善,欠下一堆外债,妻子才铤而走险,做下非法之事。白某某在刑事拘留期间,她的家庭整个乱了套,两个孩子,大孩子8岁,正就读小学。小孩子,两岁,正是需要母爱呵护的年龄阶段。面对着孩子妈妈的突然“消失”,两个孩子询问母亲的去向,两岁的小孩无人照看,只能让就读小学的大孩子请假代为照管,特别是两岁的小孩成天哭喊着“要妈妈”,一直哭到嗓子红肿沙哑发炎,一时之间,这个家庭面临着“坍塌”……

得知情况后,冯海龙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火速前往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家中,进行了一番“家访”,在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办案检察官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之前没有前科,且所侵占的财物都已退还。在变更强制措施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因此,4月19日,一纸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送达县公安局,犯罪嫌疑人白某某重新获得了自由,她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正如她自己所说:“没想到一向看似‘冷冰冰’的检察机关,居然这么讲人情,我一定认真悔改,重新做人”。

五月初夏暖人间,检察司法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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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冯博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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