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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不交物业费就别想交水电费!再问打你!

陕西检察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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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家住西安市的薛女士在做饭时发现家里的水电不够用了,于是让老公肖先生先去物业买点水电。薛女士左等右等,没见肖先生回来,好一会之后,薛女士接到了肖先生的电话,称自己被打了······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案情速递


这天下午,肖先生来到物业处想买些水电,却被前台告知因为拖欠物业费所以不能购买水电。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之后,肖先生与物业经理常某甲、工程部常某乙因所欠物业费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厮打。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常某甲、常某乙将肖先生打伤,经法医鉴定,肖先生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目前,常某甲、常某乙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


本案中:

犯罪嫌疑人常某甲、常某乙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造成轻伤后果

该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近日,两人已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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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李婷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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