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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陕西检察 2020-10-17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首起恶势力

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盗窃罪对以郭志鹏、李强、常黑旦为首的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对全县首起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案件。


犯罪事实

2018年以来,被告人郭志鹏、李强、常黑旦三人无视国家法律,纠集社会十余名闲散人员,因琐事多次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逞强争勇,致二人轻伤和多人轻微伤,在澄城县域内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了澄城县一个恶势力犯罪的标杆。随着势力的发展,该犯罪集团还组织多名妇女卖淫和盗窃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次数达12次,涉案金额145000元,严重的干扰了澄城县社会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件发生后,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多次召开案件座谈会,对于指控犯罪和准确定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该案已移送澄城县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全民动员

      

        坚决铲除

          

             黑恶“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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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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