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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王晨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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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晨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向富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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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2014年以来王晨星等人为谋求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手段插手他人经济纠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通过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富平县社会秩序稳定。
该案为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指导办案。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多,涉案人数达38人,犯罪次数28起,富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渭南市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富平县检察院成立了以苏新宇检察长为组长的专业办案团队,严格依法审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通过多次召开公安、检察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提高办案质效。办理过程中,办案团队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履职,确保顺利提起公诉。
来源: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闫 科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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