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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札】一次特殊的亲情会见

陕西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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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听管教的话,好好改造,人都会犯错,但是知错就改,重新做人就是好孩子,家里人都好着呢,等你早点回来。不哭,笑一个.......”视频这边的小杨低头擦拭泪水,难过、悔恨的情绪在母亲面前再也强忍不住,他不知道的是,屏幕那边的母亲已经是癌症晚期,而这番话正是他的母亲临终前对小杨最后的嘱咐。视频亲情会见很短暂,但是来自家人的劝说与牵挂却给了他最温暖的支撑。

小杨是一名在押未成年人,因涉嫌强奸罪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案发时刚满16周岁。因其户籍地在外省,我们委托当地检察院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在走访的过程中得知他的母亲因胆囊癌并肝内多发转移,生命已进入倒计时,母亲提出了想见小杨最后一面的请求。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对这个案件反复思量,一面想要帮助这个母亲完成最后的心愿,一边面考虑到在押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亲情会见中突闻噩耗,是否会使小杨情绪失控,产生不良后果。


经过反复的翻看案卷、与当地检察院电话沟通,我对小杨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有了更多的了解,小杨的父亲在他五岁时因为意外去世,母亲改嫁,从小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之后在县城打零工为生,他还有一个姐姐刚刚大学毕业。可以说是特殊的家庭环境,不幸的遭遇,无人监管等多种因素让懵懂无知的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


反复斟酌后,我们决定从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组织一次视频亲情会见,但应尽量减少对他的刺激,与他的沟通也以正面的劝导、鼓励为主,最终我们与小杨的家人反复电话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对其隐瞒母亲病危的事实,正常会见交流。通过我们多次讯问、会见小杨,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确认安排会见不会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经过看守所同意,我们用手机视频的方式安排了亲情会见,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从批捕阶段到审查起诉阶段,作为未检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在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落实特殊程序之外,每次讯问时的释法说理、情感疏导都是必不可少。对待未成年人,我们在理性执法的前提下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爱心,除了关注案件本身,更多的应该关注案件背后的行为人和他如何更好的再社会化。小杨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希望通过这次特殊的视频亲情会见,让他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愿他在若干年后再回想时多一些安慰,少一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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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蕾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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