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顺手牵羊“拿走”别人的手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并能变卖为自己获得一笔意外之财。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盗窃金额远远不如“赔掉”的金额,个人的这种不能见光的行为给自己“拿来”了严厉刑罚,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酒后去其朋友家玩,离开朋友家准备回家时发现朋友家隔壁房间的房门开着,喝醉酒的他就走了进去。本来走错了家,但是发现该户家中无人,遂进入房间将放于床头的一部手机顺手牵羊盗走并变卖,所得的赃款一千余元被自己挥霍一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819元。近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宜川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某单处罚金100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切记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贪图小利而引火自焚!就像本案杨某某偷鸡不成蚀把米,盗窃金额远远不如“赔掉”的金额,当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已为时已晚!同时,各位住户出门应当及时锁好自己的房门,看管好自己的财物。虽然现在社会治安状况趋于良好,但还是难免有个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以免造成个人财物丢失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