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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遛狗不栓绳引发的刑事案件……
饲养宠物狗已成为很多市民的生活喜好,但由于不文明养狗,导致的宠物伤人,诱发邻里纠纷事件也屡见不鲜。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宠物狗不栓绳引发的刑事案件。
案情速递
这天,李某和女儿耿某携带宠物犬出门,因为没有牵引,宠物犬对正在楼道扔垃圾的程女士进行了扑抓。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耿某、李某非但没有给程女士道歉反而与对方发生口角,程女士因为害怕宠物犬便先回了家。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之后,李某、耿某及耿某的丈夫白某敲打程女士的家门纠缠,双方在楼道争执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经鉴定程女士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李某、耿某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微伤。目前,李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耿某另案处理。
本案中
双方为狗咬人发生口角,狗主人耿某、李某未向被害人程女士道歉,双方矛盾激化,继而争执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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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条链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
馨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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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容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引发邻里纠纷或社会矛盾。希望大家能够筑牢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做到文明养犬,让狗狗真正成为人见人爱的萌宠。
完
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陈敏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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