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
近年来,因火灾发生后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车辆无法第一时间驶入火灾现场,造成群众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的事件频发。而在我们身边,小区消防通道、步行街消防车通道不畅的现象也时常可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近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就群众反映强烈的育红幼儿园、县城步行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通过取证发现:育红幼儿园位于县城玉灵小区西北,共有幼儿374名,教师51位,是略阳县消防重点单位。目前幼儿园大门左右两侧约150米路段停放着数十辆小汽车、摩托车,严重堵塞消防车通道。略阳县步行街是县域商品汇集地,集高层住宅楼、商场、宾馆、饮食、银行、超市于一体,是略阳县城人员最密集的地方之一,该步行街消防车通道被石鼓、绿化栅栏堵住,且在石鼓外道路禁停区随意停放数十辆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
禁停区随意停放车辆
了解情况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召开圆桌会议,就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专题座谈,充分磋商,提出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改变以往各行政机关“单打独斗”、配合协作不到位的现象,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努力,合力解决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四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合力解决育红幼儿园、步行街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
目前,通过整改,育红幼儿园大门左右两侧约150米路段违停的所有车辆已被清除,县城步行街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略阳县应急管理局正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整治。
整改后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赋予公益诉讼职能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在公共安全领域探索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力的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申星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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