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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检察机关首次对一起羁押必要性案件公开审查

陕西检察 2022-06-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耀州检察在线 Author 耀州检察

为确保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公平、公正,铜川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日前,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捕后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公开审查,该案系铜川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案件。



此次公开审查邀请了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批捕阶段员额检察官、看守所管教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民警、犯罪嫌疑人家属等人参加,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刑事执行监督部门干警现场观摩。


会前,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建华就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宗旨、启动和审查程序以及该制度的现实意义做了简要阐述,并介绍了该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成效。


审查会现场


公开审查会上,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了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罪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伙同他人,以高价帮助他人西安落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拘留和逮捕时,经入所体检,均没有发现万某某存在不适宜羁押的状况,入所二十天后,万某某出现孕早期反应,后经医院复检确认为宫内早孕。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现场宣读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及万某某递交的悔过书,侦查机关办案人及批捕阶段检察官就案件办理情况、证据固定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配合情况发表意见,管教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的表现予以评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是否具有羁押必要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两名员额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对万某某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了评议。


经公开审查并评议,一致认为万某某认罪悔罪,系初犯,且怀孕不适合继续羁押,变更强制措施仍能保证诉讼正常进行,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目前,办案单位已采纳了该院的建议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参会人员对此次公开审查会的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开审查会既展现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态度,同时也促进了检务公开和阳光司法。


公开审查结束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县区检察院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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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马竹

图片:邓勇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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