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份《检察建议》 护航校车安全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因为校车承载的不是别人,
而是年幼的孩子们!
校车安全无小事,切莫大意
日前,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发现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鉴于涉事校车系扶风县幼儿园校车,为切实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征求被建议单位所在地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意见后,向扶风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
《 检察建议》提出: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县域内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车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校车行驶路线等相关信息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违法现象。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排查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及时整改,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提高安全意识。校车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要以学生安全为本,牢固树立校车安全意识,杜绝思想麻痹。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呵护祖国的花朵 陕西检察在行动系列之二
来源: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侯菁菁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