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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2019年12月17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对吕某某开设赌场一案是否适用变更强制措施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并听取了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的意见。这是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的一种全新尝试。
本次听证会由检察官刘红梅讲解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规定并汇报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的审查工作,案件承办人副检察长常文华介绍了案情,参会委员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阐述了观点。
经评议,一致认为吕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愿意认罪认罚,其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且有一未成年女儿系一级残疾需要陪护,社区证明其一贯品行良好,家庭及邻里关系和谐,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可建议办案机关对吕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主管检察长李增国表示,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需要羁押,关系到法律的公正,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部门的重要职能,它对于体现司法公正、节约司法成本、降低审前羁押率、降低社会对立矛盾、实现更大的刑罚教育目的都有着显著而积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来源: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宗博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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