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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疫”线纪实

陕西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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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误: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把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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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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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承担省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5份指导性文件,传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传达省政府新城大院防控专班有关要求,组织专人做好省院机关人员摸排建档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人员全覆盖、无遗漏。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省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细化落实措施、抓好督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坚守岗位,做好文电收发、呈办等工作,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积极争取,协调医药企业为省院捐赠一批疫情防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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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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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政治部干部处根据省院和政治部工作部署,组织拟制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请休假人员管理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审批和动态管理的通知,及时收集掌握各部门人员休假及外出情况,加强对请休假人员和出国境人员的管理。通过电话和微信工作群方式提醒2019年度19名军转干部注意疫情防护工作。要求假期外省归来同志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密切监控自身体温状况,及时报告。按要求上报支部防控摸排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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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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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管理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求各市院做好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工作安排抓紧抓好公务员招录、干部队伍情况统计分析等各项检察工作,在家隔离观察的干警与在岗人员分工协作、积极主动开展数据核对、计划方案拟制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图为郭艳娟同志在家进行公务员招录计划审核,茹祎同志在办公室查询数据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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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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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省院政治部宣传处立即组织人员投入工作,调整春节期间宣传文化活动,在检察内外网设置专栏,迅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传达省院党组最新指示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就意识形态工作、防控知识普及、先进典型培树、涉检舆情处置、严守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要求,不断动员和凝聚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陕西检察日常工作和疫情防控成效,鼓舞全体检察干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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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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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培训处坚持防疫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按照节前安排抓好工作落实。根据最高检相关通知要求,研究起草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选调学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2020年调训计划的预通知》和《关于选调学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2020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培训的预通知》,在全省检察机关启动2020年培训学员组织报名选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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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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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离退办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把离退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暂时关闭省检察院老干部活动室、暂停各种老干部聚集活动,并通过打电话、编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通报官方疫情动态和省院工作要求,关注了解省检察院离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做好老同志的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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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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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时刻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严格按照高检院、省委的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印发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密切关注、上下联动、及时介入、携手战“疫”。目前共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11件17人,全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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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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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节后上班以来,第二检察部积极开展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专项工作,迅速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切实发挥重罪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将我省丹凤县院依法提前介入的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上报高检二厅。


与此同时,第二检察部在按要求执行弹性工作制的情况下,防疫、办案两不误。材料起草、对下指导等日常检察工作按既定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中。根据第二检察部办理的上诉、抗诉、申诉、延押案件数量大、期限严的工作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不超期,对一起申诉案件调取了案件卷宗,对一起16人故意杀人、诈骗的延押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对多起上诉、抗诉案件正常审查处理。第二检察部在积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以高度政治自觉,确保各项工作均有序运行。


_第三检察部_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第三检察部认真贯彻省院党组的一系列部署,及时与省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沟通了解在办案件进度。与省法院主审法官进行沟通,通报了检察机关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办案方式,积极配合各类案件的顺利衔接、办理。与有关市县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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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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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第四检察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经济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2月3日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恶性犯罪,不等、不拖、更不能推,更加负责地落实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部署安排,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相关部门是否正确履职,深入排查疫情期间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线索,依法予以监督。要正确处理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的关系,监督责任不能代替执法部门主体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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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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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检察工作职责,起草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执检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聚焦主责主业,正确依法履职,做好本职法律监督工作;派驻检察室要严格遵守监管场所有关防疫措施的规定,做好自我保护。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及时了解并指导全省执检工作,保持信息畅通。根据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最新要求,积极谋划布置当前以及今年的执检工作,不拖不等,保持日常执检业务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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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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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察部办案工作有条不紊继续进行。除接待案件当事人工作停止外,各员额检察官坚持案件审查不因疫情中止,院里安排任务不因疫情迟延。姜少波同志临近退休,仍坚守办案一线,连续几天到岗带头办案。刘杰、李江峰、闫党路三位同志按照院里安排认真研究《民法典草案》,如期提交修改意见。支部委员陈军鹏同志每天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定时转发学习资料。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支部每名同志不忘党员身份、检察官职责,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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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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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检察部要求部门人员严格执行省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针对前期行政监督案件受理数较多的现状,要求案件承办人认真、及时梳理各自办案情况,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做到案件办理不超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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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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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检察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起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做好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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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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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班以来,在院党组和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第九检察部认真学习省委、高检院、省院机关疫情防控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做到两同步、两不误。一是将全国未检工作会议文件发至干警内网邮箱,组织自学;二是安排人员起草全省未检工作会议有关材料;三是印发2019年全省未检工作总结,着手对全省未检工作安排部署;四是报送2019年未检工作对下评估结果,点评情况,做好对下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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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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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以来,在院党组和主管检察长坚强领导下,第十部在按相关要求与新冠病毒做坚决斗争的同时,认真落实省院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做到两不误。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顺应新冠防治、避免人群聚集要求,暂停接待来访,加强来电值守、来信办理、网上处理工作。按照“暂停接访是原则、接待个别人是例外”的要求,一周来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短暂接谈来访群众3人。二是扎实做好信、网、电等信访件处理,切实畅通接收群众诉求渠道。一周来日均处理来电来信7件,及时答复各类咨询,未受理案件。2月6号专门向名市分院控申部门发了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值守,确保12309电话、网络畅通,确保新冠防控期间群众诉求有人接、及时办、按时复。三是认真抓好本部门同志的病毒防控工作。严格按院里要求,通过工作微信群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特别是2月5号党组扩大会精神,针对十部在西安市外人员多的实际,坚持每日报告制度,要求均居家观察,严守防线,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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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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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技术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干警对机房重地、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进行巡查巡检,安排专人轮班24小时坚持值班,坚持做好每日对机房和两个中心的定时消杀工作。同时,通过网络通信平台研究网上办公、办案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并组织运维人员实时在线待命,确保网络全时顺畅、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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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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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研究室坚持疫情防控和本职工作并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省院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统计上报人员动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工作节奏不乱、力度不减,认真做好向高检院报送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人民检察·陕西版》2020年各业务部门工作展望专题组稿、以及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院检委会议题审查报告的意见》征求意见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APP平台加强对下工作指导以及课题进展情况抽查督导,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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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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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抗击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案管大厅作为检察机关窗口单位,与公安、法院等机关以及与律师等人民群众都有密切的业务往来,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可谓处在抗“疫”一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律师诉讼权利,省院案管办在2月2日复工前,通过陕西检察“两微一端”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迅速行动,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抗“疫”期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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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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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落实方面的督察工作,检务督察部利用微信群将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省院领导的具体要求,向检务督察部全体人员和各市分院检务督察部负责人进行传达部署。要求全省检务督察部门要把做好疫情防控督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督促各级院把省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主要领导的具体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特点,真正落小落细落实督察工作,推动本单位和基层院对机关要害部位和检察人员进行重点防控,构筑疫情防控的监督防线。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认真、不负责、不作为、不担当,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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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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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检务保障部坚决贯彻落实院党组的部署和分管院领导的要求,根据省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院机关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展开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采购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机关干警职工的防疫需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伙食保障,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配送关和分餐关。采取“餐品打包、集中领取、单独用餐”的方式保障。对操作间、库室、进出口通道及餐余垃圾放置区域,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垃圾桶等公共区域每天进行消杀处理。加强对省院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推进物业公司与街办密切协作,助推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_


法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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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发疫情,法警总队及时启动应急备勤预案。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每天带班领导带领总队轮值干警赴南北两院防控一线,指导开展疫情防控。二是总队落实省院党组要求第一时间出台进入机关人员、车辆管控措施。三是加强值班管理和检查,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值班安排,加强巡查,确保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传达及时顺畅,疫情防范措施有力。四是普及防疫知识,提醒安保人员加强防范措施,具备自我防范疫情的能力;严格检查和培训,安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防范和消毒要求,对进入机关人员和车辆的防范、消毒流程规范,实施具体有力。五是做好安保人员的后勤保障,落实省院党组要求,积极协调物资供给,在办公室、检务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备足安保人员口粮给养,购置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枪等消杀防护用品,人文关怀到位,确保安心执勤。六是严格落实“凡进必检”的管控措施,积极担当,守护机关安全。总队干警轮值带队对进入南、北两处工作区人员、车辆进行测温检查、消毒防疫和人员登记,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图)对进入机关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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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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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先后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通过视频会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工委要求,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向省院所属各党支部和西铁分院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的通知,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二是向省院所属各党支部和西铁分院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督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通知》,并建立有35名联络员的“省检察院防控疫情微信群”,收集整理全院所属各党支部及西铁分院机关党委防控疫情情况,不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报告情况,确定专人并择优典型事迹向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报告。_


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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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扫黑办坚持疫情防控不马虎,扫黑除恶不停步,按照省扫黑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与各市、分院及时沟通,要求专项斗争取得较大成效的检察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撰写相关信息稿件,下一步将择优刊用并向上级机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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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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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细省院机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人员排查报告等制度,紧盯节前从湖北武汉返回人员、假期外出人员健康状况,确定专人排查了解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对防疫知识学习教育,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引导全体人员做好疫期个人防护等工作。三是严肃防控工作纪律,督促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带头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省院有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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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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