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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

陕西检察 2022-06-19

近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疫情期间涉嫌寻衅滋事案。


汪某,男,现年21岁,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14时30分许,汪某在县体育场观看打篮球时,适逢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东环路社区工作人员在体育场开展防疫宣传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劝阻打篮球群众在防疫期间,不要聚集,打篮球人员随即停止,准备散去。此时,汪某认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劝阻影响了其观看篮球,便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踹倒在地,致其左手手臂桡骨骨折,另一社区工作人员上前质问汪某时,汪某又用怀中抱着的水杯砸向其头部。


获知案情后,城固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提前介入程序,指派员额检察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目前,城固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汪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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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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