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口罩,不听劝阻,还打人!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暴力方式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获刑六个月
长安检察依法快速办理一起
抗拒疫情防控犯罪
重拳出击
在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时期,西安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犯罪。2月14日,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经长安区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某犯有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件经过
2020年2月4日16时,被告人杨某某在出小区大门时,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未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与小区物业和包抓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又与一名在场业主发生争吵继而肢体冲突。在辖区派出所两名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准备将杨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杨某某仍竭力反抗,拒不配合,用拳头击打民警王某某面部,致民警脸部受伤。随后在群众的协助下,杨某某被控制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在防疫这一特殊时期,被告人杨某某在明知其小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拒不配合管理,且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长安检察在行动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针对近日“涉疫”严峻时期暴露出的一些违法端倪,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积极联合公安、监管等部门,在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对案件进行快速办理,于公安机关提请当日即决定批捕,仅用两天便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适用认罪认罚。同时,结合案件实际,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并出庭支持公诉。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并当庭做出宣判,通过对违法妨害抗疫案件的打击,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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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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