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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检察机关五项举措保障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陕西检察 2022-06-19

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分别宣判,西乡县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罚金三千元;留坝县田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两起案件都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均采信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疫情防控以来,汉中检察机关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关于抓好两高两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关意见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精准打击涉疫防控犯罪,全力为我市“战疫”提供法治保障。汉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对20起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中8件挂牌督办,目前,已判决2件。




1

加强组织协调



疫情防控初期,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涉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有效加强对县区院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的指导。市县两级院均同侦查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涉疫情刑事案件信息,及时介入案件。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将涉疫情案件办理中涉及的司法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传达给县区院,对收集的案件信息逐案研判,提出指导意见,对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省院请示,明确法律适用标准。




2

立足办案服务大局




全市刑检部门自觉服从抗疫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一方面主动介入案件,对案件侦查思路、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建议,并在程序选择、案件处理上发挥主导作用,将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另一方面,立足办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使执法办案自觉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3

依法精准办理案件




在涉疫情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介入后发现可能存在争议的案件,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分析证据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及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节奏,节约司法资源,既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犯罪行为,起到警示效果,又体现了司法温情,提升疫情防控的社会治理效果。




4

探索创新办案方式




汉中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手抓、两不误”。全市刑检干警在做好办公区域防护消毒和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通过“非接触”的工作方式,保证案件的顺利起诉。加强与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干警的联系沟通,由驻所检察室干警代为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并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创新利用网络技术服务办案,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完成嫌疑人提讯、认罪认罚具结、案件讨论和出庭指控犯罪等各项工作,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5

注重权益保护




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法律保护政策不放松,不仅在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时,全面保障嫌疑人诉讼权利,还主动延伸触角,从新闻报道中发现线索,对涉嫌侵害未成年嫌疑人隐私的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建议,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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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婷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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