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真爱”谎言
俗话说:“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夫妻恩爱本是好事,但“恩爱”过头,不辨是非甚至不惜违法犯罪,结局可能就没有那么美妙了······
案情速递
一场车祸
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李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
敲门的是丈夫薛某的朋友小宋,小宋告诉李某,薛某酒后开车将人撞死了!随后,李某匆匆跟着小宋去了案发现场。
原来,薛某晚上喝完酒后,驾车往回走,行驶至某高校附近天桥时,与被害人何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何某某当场死亡。
“真爱”谎言
事故发生后,薛某因担心自己属于无证驾驶且发生事故前大量饮酒,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便让朋友接来妻子,顶替自己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驾驶员。
想到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李某便答应了丈夫的提议,在警察到达案发现场后,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随后,李某等人被民警带回调查。几天后,寝食难安的薛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法条链接: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同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千万不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找人顶包。否则,不但肇事者要被追究法律责任,顶包者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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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高荣荣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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