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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助力瀛湖生态绿——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向瀛湖生态旅游区派驻检察办公室

陕西检察 2022-06-19


检察蓝助力瀛湖生态绿


 ——汉滨区检察院向瀛湖生态旅游区派驻检察办公室





       瀛湖,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城区西南16公里处,是西北五省最大的淡水湖。景区碧水蓝天,秦巴仙境,水质优良,物种丰富,气候温和,岛屿众多,素有“陕西千岛湖”之称,是独具秦巴汉水自然风光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陕西十大美景之一。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瀛湖生态旅游区资源环境和南水北调汉滨段水质安全保护,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共同举行汉滨区检察院派驻瀛湖管委会生态检察办公室揭牌仪式,标志着汉滨区检察院派驻瀛湖管委会生态检察办公室工作全面启动。


活动一:揭牌仪式







活动二:参观生态检察办公室



活动三:讨论交流










       据悉,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与瀛湖管委会于今年四月共同签订了《建立生态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进瀛湖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该生态检察室的成立正是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落地的具体体现。今后,双方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业务优势,紧密联系,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和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生态检察办公室是干嘛的呢?


1

接受辖区群众控告、申诉,参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依法配合、妥善处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过程中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2

加强与辖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衔接,推动生态资源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检察、民事诉讼监督衔接平台的建设和运用。

3

统一办理辖区公益诉讼、行政检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4

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对辖区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对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规划、水利、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或个人开展“复绿、复垦、增殖”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5

协调快速准确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及时向辖区相关部门通报案件批捕、起诉、判决情况,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开展保护瀛湖生态资源环境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

以检察机关助力瀛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为样本,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探索恢复性司法瀛湖模式。

7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察职能。


/End.


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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