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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行政检察案件,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陕西检察 2022-06-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泾阳检察 Author 泾阳检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公开透明是依法治理的基本特征,公开听证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此次听证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为我提供平台,和行政机关平等对话。我能够敞开心扉,与行政机关交流和沟通。”申请人老魏激动的说。


8月14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一起行政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案情回顾 



2011年魏某、X村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X村XX公路北15米外,共3.87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魏某,X村承诺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负责将地面附着物及原旧、危房清理和拆迁完毕。2014年8月,魏某又与X镇、X村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由魏某承诺建造村党员活动室,并向X镇、X村交纳27万元,作为拆除建筑物的费用。此后,镇、村又以应拆除的三户旧房屋有土地手续为由,长期不履行义务。魏某多次信访申诉,后经多方协调,2019年7月11日泾阳县人民政府撤销土地批文。目前,三户临时建筑已无建设合法依据,但X镇政府、X村、自然资源局仍未对该建筑履行拆除义务。2020年6月,魏某向我院申请依法监督。

召开此次听证会旨在明确临时建筑拆除的主体责任,确定下一步拆除方案。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法委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副检察长师继军担任主持人,案件承办人孙媛,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听证。

会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临时建筑,谁应该负责拆除”这一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换了意见。五名听证员也分别向当事人进行提问,依次发表各自观点和看法。最终,通过听证程序,达成共同协助魏某解决困难的共识,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听证活动有利于解决程序空转,化解行政争议,满足行政相对人的正当诉求的有效方法。有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体现检察机关的职责,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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