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违法自制药品开展公益听证,织密群众健康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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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监督案件,促进诉前检察程序的司法化,提升公众参与度与公信力,让案件审查更加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
案情回顾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桥底镇阴郭村夏某违法进行烫伤、烧伤、摔伤等诊疗活动,并且违法自制药品;县卫生健康局虽对其依法处罚,但未能起到处罚目的,夏某违法诊所继续开设;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夏某自制药品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但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其违法行为;泾阳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此案件存在两个监督主体,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理清责任,加强沟通,合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听证会上,泾阳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分别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提问,针对其监管提出在宣传方面应加强力度,在执法方面不能一罚了之,应采取有效手段,加强执法刚性。
泾阳县卫生健康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就在执法方面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分别表示在以后执法中加强工作衔接,共同采取有效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自制药品、私设诊疗机构行为,合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通过此次听证程序,行政机关达成合作交流共识,及时弥补监管漏洞,充分认识自身职责,有效推动检察建议维护社会公益目的,维护行政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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