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新学期如期而至
入学已然成为时下家长们的一场“大战”
为了让孩子们上好学校
于是
家长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少不法分子瞅准了这个“商机”,想发一笔不义之财,“学托”就趁机而生,他们往往自称关系神通,可以办理入学,但需要一些钱财疏通各类关系,其实他们只是想骗取钱财。目前“学托”诈骗案件频发,检察官为你讲述一个真实的案例,提醒家长们谨防“学托”诈骗。
案情回顾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对马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以给他人办理入学为由,先后以疏通关系、办理费用等名义骗取人民币29.1万元。为达目的,马某在网上自己制作虚假录取通知书获取他人信任。事后马某将骗得赃款挥霍一空。
图片来自网络
检察官释法
高陵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认真审查案件信息,认为被告人马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9.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后经高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在为孩子挑选学校时要按照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选择。切莫病急乱投医而轻信他人,“学托”诈骗招数花样百出,经常会骗取钱财后逃之夭夭。如果家长们毫无防范意识,在对“学托”身份信息都不明的情况下,就将钱财随意交给他人,不仅会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还会耽误孩子的正常入学。所以请家长们一定要远离“热心”学托,多方确认防止上当受骗。
来源: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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