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冒充警察谈恋爱?检察官说“No”
茫茫人海中遇到那个他(她)
两人相识、相恋、携手一生
或许,这缘分妙如童话
自从有了互联网
“千里姻缘一线牵”
有了美丽的代名词“网恋”
警察在大多数人心里
是正义的化身
有人却冒充警察身份
动起了歪脑筋
……
瞅瞅我们今天的戏精男主老刘
是如何一步步展开神操作的
离异多年的王大姐
通过某相亲网站
认识了同龄的“警察蜀黍”老刘
初相识
在老刘的甜言蜜语下
二人的感情持续升温
随后老刘便开始为王大姐
精心编织了一场爱情骗局
2015年2月,王大姐在某相亲网站认识了47岁的老刘,他谎称自己叫韩某,在国家安全厅工作,是一名人民警察。
随后老刘还给王大姐发了自己穿着警服的帅气照和警官证照片。王大姐对老刘的身份深信不疑,不久二人便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二人同居期间的一天早上6点,老刘趁王大姐熟睡的时候,在其家中翻箱倒柜,找到了现金5000元和一只价格不菲的碧玉手镯,他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现金和首饰逃离了王大姐家中,随即将其拉黑。老刘将手镯变卖后和现金一起挥霍。
今年7月,逃匿了五年的老刘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老刘在2017年还因犯诈骗罪获刑。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检察官说法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大家
不要轻信通过网络结识的恋人、网友
一定要核实清楚身份后再交往、相处
爱本美好
非诚勿扰
~END~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梓坤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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