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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检法两院 出台案件卷宗调阅协作机制
探索民事诉讼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是中央政法委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出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坚持精准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加快落实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也提出具体要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武功县人民法院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共同联合出台了《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的规定》。
该《规定》共七条,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时,根据办案需要可以调阅人民法院的卷宗,卷宗包括正卷、副卷等全部案卷材料;调阅卷宗主要采取查阅、复制、摘录、借阅案卷原件或拷贝电子卷的方式。《规定》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阅卷宗应严格手续,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如需调阅副卷,还需出借单位分管院领导审查签字;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尽快归还卷宗或者销毁拷贝的电子卷。《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借阅卷宗期间,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诉讼卷宗安全。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审判、检察秘密,或者篡改、毁损、丢失卷宗的,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规定》围绕诉讼卷宗一并调阅制度,对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调卷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有利于拓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广度、深度,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责,推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来源: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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