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0年安康检察亮点工作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对安康检察人而言
2020年是忙碌的一年
是克难奋进的一年
是收获满满的一年
这一年
安康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安康市委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安康市检察机关共有24个单位(集体)和2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被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高点站位
服务中心大局凸显新成效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营商环境驰而不息
立足职能护航民企发展,依法批捕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42件55人,起诉61件127人,追赃挽损1866万余元。
开展“走访百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深入100余家民营企业调研走访,邀请企业代表们走进机关,为企业解决合法诉求。
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疫案件10件11人。
抓好风险防控不松劲
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针对重点群众尤其是老人、农民等开展法治宣讲,与安康市金融办举办“远离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电视访谈,批捕洗钱、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16件26人,起诉8件28人。
积极助力精准扶贫
为帮扶村协调项目资金60万元,同时自筹资金9.15万元投入竹园村产业扶持,为麦溪小学教学楼防水修缮工程捐赠10万元,目前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依法起诉扶贫领域刑事犯罪2件2人。
打赢绿水蓝天“保卫战”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继续深化秦岭、汉江、化龙山生态保护,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2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
封住群众脚下“吃人嘴”
坚定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了窨井盖安全排查工作,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公益诉讼立案2件,推动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机制2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95个。
更新理念
推动“四大检察”有新进步
2020年,安康市检察机关将“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作为转型发展的思路,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打击犯罪保平安。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3件1001人,批捕502件66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85件1827人,起诉991件1331人。
反腐倡廉树正气。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案件26件29人,决定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18件21人。
依法办理了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涉嫌贪污、受贿案,汉中市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涉嫌受贿案。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
积极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3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4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0件,虚假诉讼案件20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两级院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1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3件,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4件,公开听证化解10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两级院探索建立了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机制。
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85件,提起诉讼15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70.29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价值7.15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价款10亿余元,收回闲置土地37亩。
司法为民
彰显检察担当有新作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稳定的出发点、着眼点和立足点。
紧盯扫黑除恶目标任务,坚决不放松
全市两级院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13人,起诉11件33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2名干警分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件也不能落
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及时办结及时答复。
疫情期间,通过两微一端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09网络平台和12309热线服务电话控告申诉,做到战“疫”、回复两不误。
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开展接访136人次。一年来,安康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案件948件,七日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率93.2%。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保持“零容忍”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批捕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6件86人,起诉79件97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
建成安康市首家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开展“校车安全驾驶专项活动”以及“扫黄打非·护苗2020”专项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33场次,“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11场次。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被省关工委表彰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抓实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必救
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努力使诉求合理,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得到救助。一年来,向符合救助条件的254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
坚定担当
大力响应改革创新新部署
▶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
一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24条,重要案件信息210条,法律文书1288条,每季度通过“安康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办案数据。
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833篇,在新媒体更新信息142745条,制作微动漫《生态检察绿色担当》,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安康检察微信获得全国“‘两个一百’优秀检察新媒体”微信20强、陕西省检察系统新媒体矩阵10强和微信10强。
▶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安康市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35名。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四个市级院代表之一,在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锻造队伍
精准对应“四化”建设新目标
拧紧“总开关”,坚定理想信念“主心骨”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研讨4次,各类学习292次,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增强干警敏锐性。
拴牢“螺丝帽”,树立正风肃纪“风向标”
强化对执法办案和“四风”问题的检务督察力度。结合“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坚决纠正检察队伍中的“六大顽瘴痼疾”等问题。
对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
上好“素能课”,锤炼担当作为“硬脊梁”
开展“五个一把手”工作和“读好五本书、增强五种本领”等活动,增强干警学习本领、政治本领、创新本领、履职本领和斗争本领。
组织干警参加市级以上培训75期3366人次,院领导上讲台授课86次,受众2896人次。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安康市检察机关将以崭新的姿态、过硬的作风、务实的态度,为建设高水平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杨晨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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