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地方两会】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全文发布
刘惠生检察长
作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惠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聚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紧盯三年为期目标,聚焦“六个围绕”,开展“六清”行动,落实“六建”任务,坚持“三个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统一把关等规定要求,三年来共计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1件339人,起诉92件466人,起诉了杨建华、马文义、张建平、郝利安、冯建磊、王有强等一批黑恶案件。检察环节黑恶案件实现月清月结,持续保持每月“零存量”状态。推进线索清仓,移交线索44件,核查线索73件。紧盯行业清源,发出检察建议147份,回复整改率100%。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被陕西政法头条号刊发。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脱贫攻坚,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向42户贫困家庭发放救助金25万元。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讨薪43万元。帮扶富县杨家湾村发展水稻、黄花菜等产业,帮助销售农产品价值90余万元。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主动召开听证会帮助申请监督人追回14万元欠薪。依法严惩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51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生态治理,督促修复、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和耕地1560亩,清理污染河道106公里、水域15000亩,督促清除垃圾2480余吨。“5.27”北洛河水污染事件中周某某、李某、张某某被判处1年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2人,起诉涉嫌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犯罪13人。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社区值守防控,采取远程提讯、线上庭审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制作14期《依法战“疫”》“线上课”视频。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囤货惜售、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2件,批捕涉疫情犯罪7人,起诉6人。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会同市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通过办案助推发展环境优化,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违法犯罪101人。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审慎办理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依法不起诉7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监委沟通衔接,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6人,决定逮捕18人,审查起诉10件13人。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初查线索14件25人,立案3件6人。
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
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延安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36人,提起公诉2726人,同比下降37.6%和30.9%。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1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57人。刑事犯罪案件数量总体下降,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上升,起诉239人,其中诈骗犯罪165人。
用心做好群众信访。秉持“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将心比心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严格要求群众信访必须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来访508件,检察长接待群众150人次,按规定在七日内受理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谈21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检察院律师工作站建成揭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两说一联”,坚持“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检察机关主动带案“下访”、定期回访,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可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579人,适用率保持在80%以上。推行公开听证办案模式促进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公开听证审查案件105次,实现了两级院、各条线全覆盖。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92件,起诉8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151.6万元,同比增长66.2%。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认真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批捕未成年人犯罪61人、起诉48人,不批捕23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紧密配合,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组织法治巡讲、报告124场,联合市公安局、延安第三医院共建“宝塔春晖”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两名检察官、一件检察建议、一节法治课程获得全省表彰,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黄龙县检察院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疏于管理问题,向县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并提出治理建议,推动制定《黄龙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三、更新践行监督办案新理念
努力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求极致”标准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36,“件”同比下降了0.24,减少了约500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监督立案106件、监督撤案52件,纠正漏捕93人,纠正漏诉117人。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捕247人、不起诉279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违意见建议29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1件,提出刑事抗诉20件。依法纠正“减假暂”执行不当136人、财产刑执行不当79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结民事生效监督案件56件,同比上升36.6%。提请抗诉21件,同比上升162.5%,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112.5%。协助纪委监委审查执行案件违纪违法42件,协同法院打击防范虚假诉讼,对民间借贷等领域的“假官司”作出监督决定13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案结事了政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提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检察建议95件,发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71件。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化解行政争议31件,与市中院制定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意见》被最高检转发,化解的一起行政与民事争议交织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提升公益诉讼成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32件,提起诉讼27件,97.1%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解决问题。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100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1330万元、行政处罚款280万元。志丹采油厂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选为全国典型案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写入《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推进人员双向交流挂职,“黄河治理+检察”做法在全国九省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和第一届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平安建设工作协作交流会交流。
四、积极对标服务履职新要求
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治准则,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24项具体措施。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推出《“检察长在线”微访谈》《普法微剧场》《检说民法典》等系列作品50多期。努力提升政治能力,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
全面深化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问题整改,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检务督察等活动,对宝塔区、富县、洛川县检察院进行政治巡察,坚决整治作风顽疾。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事项165件。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的“上下联动、内外呼应、成效对事、责任到人”的工作绩效考评做法在全省交流。举办两期检务督察“点对点”活动,以答辩形式现场视频“考试”,传导压力、督促落实。
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业务素能,开展专项培训8期300余人次,督促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举办优秀公诉人竞赛和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开展公文质量专项提升活动。持续加强队伍人才建设,新任基层院检察长4名、班子成员5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22名,推荐一名市院干部和基层副检察长交流任职,招录检察人员8名。坚持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调研,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1986件,检察长办案406件、列席审委会63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60余篇,其中检察长撰写26篇。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涉密网络测评集中评审会在延安召开。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执行监督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两级检察院邀请38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观摩庭审、座谈调研、案件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4件,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每年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动态,及时让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办案数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7条,公开法律文书2269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追赶超越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扎实”“五项要求”的谆谆嘱托,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市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多项工作实现了“首次”“首例”“首创”。有12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被推荐申报“全国文明接待室”;黄龙县检察院微博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全国政法优秀微博账号和“全国十大检察微博”。延安检察微博和检察头条入选全国检察优秀新媒体百佳。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法理情”相融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理念落实不到位,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够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工作中的短板还很明显;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还不够,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突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更加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决落实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履职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绩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有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把检察监督与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加大力度制约监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化监狱巡回检察,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衔接,推动完善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问题。
四是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基层发展面临的短板弱项,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完善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措施,激发内生动力,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五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铸牢政治忠诚之魂,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和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对党忠诚才能为民服务,接受监督方可创新发展,追赶超越更需艰苦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务实创新、锐意进取,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力推动延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服务保障延安高质量发展中交出合格检察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摄影:祁小军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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