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陕西铁检机关组织召开安康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主动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推动“三有”争创活动在铁检机关落地落实。3月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孟骐一行赴安康市实地调研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并召开安康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主办,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协办,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水利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参加会议,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
会议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主持。黄志平首先对与会来宾表示了热烈欢迎,表示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好长江重要支流汉江的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协同、执法联动、案件查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形成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和公益保护工作合力。
各参会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就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各部门、多区域、水陆联动的执法合作机制,形成打击整治的工作合力进行了交流发言。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家军介绍了安康市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中迅速部署,成立了以市长赵俊民为领导小组组长的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清理网箱养殖、拆解“三无”船只、销毁非法网具以及兑现补偿款,并将禁捕工作纳入了河湖长制管理考核。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宗富建议,加强对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喻户晓,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同心协力完成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安康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道贵表示,目前对水资源保护的河长+警长机制还不够健全,我们正在和安康铁检院研究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下一步,根据铁路检察机关提议,要和铁路检、法两院进行具体的沟通座谈,探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协力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安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周斌介绍了公安机关近年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基本情况,提出办案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转化和鉴定费用高等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峰介绍了瀛湖生态旅游区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中,采取了整合执法力量、取缔非法网具、规范放生行为、加强中小学法治宣传等措施,建议司法机关和渔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取证、讯问等培训工作,结合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细化立案标准。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小芸介绍了该院近年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基本情况,该院在办案中采取原地修复、补植复绿、生态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积极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并联合安康铁检院、安康市林业局、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在安康富强机场,共同建立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王勇在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后指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陕西铁检机关积极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主动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为促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配合,主动参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二是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证据标准、统一适用法律;三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打非法捕捞等犯罪;四是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赢多赢共赢;五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全方位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六是加大法治宣传和理论总结工作力度,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下一步,陕西铁检机关将继续加强和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坚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相统一,为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确保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最后,王勇提出六点倡议:一是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铁检机关职能作用,着手打造生态检察新模式,铁路检察机关要积极取得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线索移交、信息沟通和执法办案的无缝对接,创造这个领域的“安康经验”;三是进一步完善铁检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作关系,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可以互派授课,提升专业能力,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努力形成共识;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存在的取证难、鉴定难等法律适用难题;五是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治宣传工作,公检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联合开展非法捕捞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六是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为起点,进一步深化和行政机关的协作关系,对于行政机关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铁检机关一定认真聆听、积极落实。
会议期间,各参会单位的领导同志还来到瀛湖海事码头,看望进行巡湖执法检查的执法队员,实地查看渔船清理上岸、非法网具清理销毁等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并随船进行了巡湖检查。
文字:李晖 刘汉平
摄影:张鼎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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